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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提取的指紋與房東和其他與死者關係密切的人進行了比對,已排除了這種可能性。初步推斷,兇手進入室內後曾與姚曉陽有過搏鬥,最後兇手用放在客廳桌上的一根尼龍繩(該尼龍繩為姚曉陽捆紮行李所用)將其勒死。之後,兇手用廚房裡的一把菜刀將死者胸腹部剖開,這與前幾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基本相似。不過令人意外的是,兇手沒有像前幾起案件中那樣喝下被害人的血。經分析,兇手之所以沒有這樣做,是因為這個時候發現了二號死者。

二號死者叫佟卉,女,6歲,家住在光明園3號樓2單元401室。案發當天,佟卉的父母都在工廠上班,家中只有佟卉70多歲的外祖母於惠芬在照看她。據於惠芬講,案發當天她和佟卉吃過午飯後就睡了個午覺,朦朧中感到佟卉自己跑出去玩了,於惠芬說了句:“別跑太遠”就又睡著了。警察勘驗隔壁的犯罪現場的時候她才醒來,也正是這個時候,她發現佟卉不見了。至於在這段時間內隔壁有什麼動靜,於惠芬老人表示沒有聽到。據分析,很可能是佟卉在出去玩或者回家的時候意外地與兇手相遇,而兇手臨時改變了犯罪計劃,決定選擇她作為吸血的物件。從第一現場(光明園3號樓2單元401室)和第二現場(原大明玻璃纖維廠的舊址)的情況以及對死者屍體的檢驗報告分析,兇手應該用繩子將佟卉勒昏後(在此過程中,佟卉所穿的連衣裙上的一個釦子落在了門口),將臥室內的一個整理袋(大號,黃色格子花紋)清空,然後將佟卉裝在整理袋裡帶離第一現場。兇手向東南方向步行了約四十分鐘後,在路邊的原大明玻璃纖維廠的舊址內將佟卉殺害,然後剖開佟卉的胸腹部,並喝下了被害人大約200cc的血。

對光明園附近群眾的訪問沒有得到有價值的線索,因為案發時,園區裡的絕大多數居民都在工廠上班。所以兇手雖然在大白天堂而皇之的將被害人帶走,卻並沒有人留意。在對從第一現場到第二現場之間路段的群眾走訪中得到重要線索:據宏遠路路邊的一家小食雜店(該食雜店與第二現場相距大約3000米)的老闆講,當天曾有一個男子在他的食雜店內買過一瓶礦泉水。該男子身高大約1。72米左右,很瘦,頭髮又髒又亂,神色焦慮,眼睛裡佈滿血絲,嘴邊也起了好幾個水泡。該名男子隨身攜帶著一個大號針織整理袋。老闆問他裡面裝的是什麼,他回答說是狗。目前,已經根據食雜店老闆的描述作了模擬畫像,並對該名男子進行通緝。

散會後,邰偉正要走,局長叫住了他:“小邰,你留一下。”

已經嚴重發福的局長在皮轉椅裡費力的換了個姿勢,看見邰偉還在站著,就揮揮手讓他坐下。他手裡轉著茶杯,沉吟了一下問:“聽說,你讓一個J大的學生幫助破案?”

“是的。C市市局的丁樹成向我推薦了這個人,據說很神。”

“那你感覺呢?”

邰偉斟酌了一下詞句:“這個人有點意思。我們就是在他的指引下發現了第二個死者。另外,他對犯罪嫌疑人的描述與食雜店老闆所說的基本一致。他說這幾天要聯絡我,我也想聽聽他對這些案子的看法。”

“不!”局長豎起食指搖了搖,語氣堅決。“不要再讓這個所謂的天才參與這個案子了。不僅這個案子,類似的做法以後都不要再用了。”

“為什麼?”邰偉很驚訝。

“那件事讓我們吃的虧還不夠麼!”局長的臉色變得很難看,聲音也一下子提高了。

邰偉更加摸不著頭腦,他直愣愣的看著局長。局長一拍腦門,好像突然想起什麼似的問他:“你調來多久了?”

“四年。”

“難怪,”局長的臉色稍微緩和了一點,“不知者無罪。不過,我說的話你一定要牢牢記住,這是命令。說完,就揮揮手讓邰偉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