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實際上我並沒有動它。
我一聲不響地溜進這間鋪著亞麻布地毯的小廚房。
從白色的小爐灶裡冒出來的煤氣臭味讓我噁心,從黏糊糊的陶瓷皂盒裡散發出的香皂味也很難聞,不過屋裡的擺設立刻影響到我……幾件中國藍和白色的珍貴瓷盤整齊地擺在一起,煞是美觀,還有幾本翻舊的烹飪書。
她的餐桌潔淨無瑕,上面鋪著明亮的大黃桌布。
一株打了蠟似的綠色常春藤生長在一個注滿清水的圓缸裡,水波把一汪顫動的光輪投射在低矮的天花板上。
然而,最讓我感動的,還是她對待死亡無所畏懼的安詳神態,這是我僵硬地站在門前、用手指把門輕輕推上時所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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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節:肉體竊賊(9)
只見她仍然一邊讀著貝蒂·史密斯的小說,一邊偶然看一眼閃爍的熒幕。
她根本沒有起碼的警覺,注意不到臨近的街上有個瘋狂的妖怪正在打她的主意,也覺察不到在她的廚房裡有個不朽者正在遊蕩。
那個殺手完全沉迷於自己的幻覺,以至於對身邊的過路人視而不見,連徘徊的警車和熟悉他的那些警察對他投來的懷疑恐嚇的目光也不放在眼裡。
他甚至不清楚自己今天夜裡會再行兇,連自己是誰也糊里糊塗。
一條細細的口水順著他那鬍鬚叢生的下巴淌下來。
對他來講,一切都不是真實存在的……他白天的生活不是,他怕被人發現的擔憂也不真實;只有這些幻覺產生的流遍他沉重軀體和笨拙四肢的電擊般的感覺才是真實的。
他的左手突然抽搐起來,喉嚨也哽咽了。
我討厭這個傢伙!我不想喝他的血。
他是個不入流的殺手。
我渴望喝的是她的鮮血。
瞧她靜靜獨處的樣子:陷入沉思默想,那麼不起眼,那麼知足,全神貫注於閱讀那本她已十分熟悉的小說。
她的思緒彷彿飛回到最初讀這本書的年代,地點是在紐約市列克星頓大街上一處擁擠的冷飲小賣部。
那時她還是名穿著入時的年輕女秘書,穿著紅色的羊毛裙和白色的褶邊襯衫,袖口上飾有珍珠紐扣。
那時她在一座石頭蓋的辦公大樓裡上班。
那棟大廈漂亮極了,電梯裝有華麗的黃銅梯門,大廳鋪著深黃色的大理石地磚。
我想把雙唇壓在她對往事的回憶上,想使她回憶起自己的高跟鞋曾在大理石地磚上咔嗒咔嗒地踏過,並想起自己當年姣好的形象:一邊把純絲長統襪套在光滑柔軟的小腿上,一邊小心不要讓自己塗著指甲油的修長指甲把絲襪鉤破。
我凝視她的紅髮片刻,似乎看見了她曾戴過的那頂奢華的黃色寬邊禮帽,款式其實很醜,但仍充滿魅力。
這才是值得我飲的鮮血!我感到十分飢渴,程度是我在最近數十年的生命中十分罕見的。
這次大齋節的禁食來得真不是時候,幾乎超出我能忍耐的限度。
哦,上帝,我真想把她吸個痛快!樓下的街道上,一陣輕輕的咳嗽聲從那愚蠢而笨拙的殺手嘴裡傳來。
在所有湧入我吸血鬼耳朵的雜音洪流中,唯獨這一聲最有穿透力,清晰可辨。
終於,這渾蛋東倒西歪地離開牆壁,先是側了一會兒身,好像要在地上爬似的,接著晃晃悠悠地朝我們踱來,走進小院子,邁上臺階。
難道我會讓他嚇著她嗎?這樣好像不妥。
他就在我的掌握中,不是嗎?但我還是讓他把一根小金屬條插進她門把手上的圓孔裡,讓他把門鎖強行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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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節:肉體竊賊(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