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誓書也是旁人代筆,他摁手印而已。
烏日接過一看,雙目圓睜,脫口而出:“姑莫匿願斷臂贖罪!”
姑莫匿在羊皮書裡稱,日貳弒君,他就要為主復仇。而他日若日貳成為小昆彌,即為北烏孫之君。那麼,姑莫匿願以血還血,以臂還臂。
這一番話表達的意思再明確不過,你日貳當初是左大將弒君,我就要刺殺你為主復仇。但等你上位成為小昆彌後,你是君我是臣,那我願以臂贖罪。當然,前提你先成為小昆彌再說。
牙帳之內,諸國使者無不失驚,旋即連連點頭,紛紛讚許。
日貳父子互相對視,也無話可說——人家砍你手臂一刀,連本帶利還你一臂,你還有啥可說?
草原自有規矩,這一條手臂拿出來,日貳父子再也不好逼人還一條命了。
日貳父子面面相覷之際,背脊都有些涼颼颼,不約而同想,這主意是誰出的?真他孃的夠狠!(未完待續。)
第三百三十一章 【女漢子再發飆】
跟日貳的談判,說難也難,說易也易。日貳的訴求主要集中在兩點,一是要名正言順上位,二是要殺姑莫匿挽尊。如果形勢有利的話,把安日也拉下來。斬草除根。
第一條,都護府起初是反對的,但隨著事態的發展,日貳勢大難制已是事實。漢朝方面迅速認清這一點,承認事實,但要求必須得漢朝冊封,否則不得稱昆彌。日貳接受了,雖然這得等到明年了,但他已是事實上的北烏孫小昆彌,名號這個,遲點就遲點吧。
第二條,原本想斬殺姑莫匿,結果對方玩了一招漂亮的壯士斷腕,日貳只“砍”下一條胳膊。
解決了這兩個難點,後面的事就好談了。很快,昭君、大昆彌雌慄靡與日貳達成如下協議:
一、日貳在五日之後,全軍撤回闐池以西,恢復兩國初始狀態。
二、安日不得尋仇,日貳也不得迫害,雙方恩怨了結(至於是不是真了結,那是以後的事)。
三、大漢、都護府、赤谷城,皆認可日貳的合法性,同意他出任小昆彌。
除了以上三條,還有一條附加條件,日貳必須為漢民被困赤谷城所造成的糧秣損失負責,要求賠償牛羊三萬頭,牧草十萬斤。
如果是赤谷城要求賠償,日貳只會嗤之以鼻,但漢使的要求,他不得不認真對待。因為昭君再三強調,這是富平侯的意思,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如果日貳不服,可以親自找富平侯理論。
日貳落得今日的窘境,被逼得坐下談判,究其原因,就是來自西邊富平侯的那支聯合大軍,還有被富平侯竄掇來趟渾水的北方三族。他還沒見過這位富平侯,就被逼成這樣,真要見了,那還得了?!
事已至此,沒法子,日貳也不得不捏鼻子認了。哪個貴族部帳沒有幾萬牲口?到時回到闐池,隨便找藉口收拾幾個附離的舊臣,湊出幾萬牛羊不算大問題。
以上幾條只是原則協議,底下還有諸多細節,比如撤軍路線,比如贖回俘虜,比如牲口牧草的轉交時限、地點等等。這些都不必在會上討論,讓手底下具體分管的人去處理就好。
至此,這場烏孫內部危機,就此得以解決,南北烏孫都沒落得好處。當然,這是指對部族而言,而對於個人來說,得利者大有人在。
不過,也有幾個部族撈了好處。沒錯,就是北方三族。這三族分開的話,實力不如北烏孫,合力則比北烏孫強。三族都比烏孫落後、弱小、野蠻。蠻族一大特性就是搶掠,三族之間也經常互相搶,但彼此都是苦哈哈,再搶也沒啥好東西。他們早想合力搶掠“富足”的北烏孫了,只是烏孫受漢朝保護,而三族的東方鄰居南匈奴人又已向漢朝俯首稱臣。三族怕搶掠引來漢朝制裁,始終沒敢動。
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