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0部分

休家居,享於聲色。有一天,盧杞來拜訪他,他正被一班家裡所養的歌伎們包圍,在得意地欣賞玩樂。一聽到盧杞來了,馬上命令所有女眷,包括歌伎,一律退到大會客室的屏風後面去,一個也不準出來見客。他單獨和盧杞談了很久,等到客人走了,家眷們問他:“你平日接見客人,都不避諱我們在場,談談笑笑,為什麼今天接見一個書生卻要這樣的慎重?”郭子儀說:“你們不知道,盧杞這個人,很有才幹,但他心胸狹窄,有仇必報。長相又不好看,半邊臉是青的,好像廟裡的鬼怪。你們女人們最愛笑,沒有事也笑一笑。如果看見盧杞的半邊藍臉,一定要笑,他就會記恨在心,一旦得志,你們和我的兒孫,就沒有一個活得成了!”不久盧杞果然做了宰相,凡是過去有看不起他、得罪過他的人,一律不能免掉殺身抄家的冤報。只有郭子儀的全家,即使稍稍有些不合法的事情,他還是曲予保全,認為郭令公非常重視他,大有知遇感恩之意。€?

從這件事情上,恰恰反映出唐朝前期人們在男女接觸上胸襟是多麼的開闊和爽朗。那麼,這種風氣是不是僅僅停留在上層社會呢?我們再看下面這個例子——

晚唐花間派的詩人溫庭筠在少年時喜歡尋花問柳,因此被主管上司姚勖鞭打、驅逐,從此壞了名聲,屢試不第。有一天姚勖有事到溫家中,溫庭筠的姐姐一看到他,就死死地抓住姚的袖子不放,大哭不已,狠狠地責罵姚。姚沒想到溫庭筠的姐姐情緒如此的激烈,以至於受了驚嚇,回家之後,竟得病死了。

看看,連什麼男女授受不親的話,都完全不放在心上了。

至於底層人家的男女交往,則更是從容散淡,正如崔顥《長干曲》所描述的那樣——“君家何處住?妾住在橫塘。停船暫借問,或恐是同鄉。”

宋人洪邁在《容齋三筆》中對此現象總結議論:“瓜田李下之疑,唐人不譏也。”所以,《唐傳奇》中寫陌生男女在外自由地攀談、結識,甚至同席共飲之事不勝列舉,也就不是什麼值得驚怪的事情了。

正是因為唐代婦女的自由度空前提高,所以,她們的交際圈不被男人所限制,也有自己的社會地位和空間,這一點,以敦煌文書中“女人社”社約文書體現得最為明白,其中一件為顯德六年(959年)所寫——

顯德六年己未歲正月三日,女人社因茲新歲初來,各發好意,再立條件。蓋聞至誠立社,有條有格,夫邑儀者,父母生氣身,朋友長期值,遇危則相扶,難則相救,與朋友交,言如信,結交朋友,世語相續,大者若姊,小者若妹,讓語先登,立條件與後,山河為誓,中不相違。一、社內榮兇逐吉,親痛之名,便於社格,人各油一合、白麵一斤、粟一斗、便須驅驅,濟造食飯及酒者。若本身死亡者,仰眾社蓋白耽拽便送,贈例同前一般,其主人看待,不諫厚薄輕重,亦無罰責。二、社內正月建福一日,人各稅粟一斗、燈油一盞,脫塔印砂,一則報君王恩泰,二乃以父母作福,或有社內不諫大小,無格在席上喧拳,不聽上人言教者,便仰眾社,就門罰醴膩一筵,眾社破用。若要出社之者,各人決杖三棒,後罰醴局席一筵,的無免者。

性的歷程 第三章:貴族帝國時代的性文化(隋唐五代時期) 思潮(4)

從文書上可以看出署名,共十五人,有社官、長社、錄事、社老以及諸社人,可謂職司分明。更重要的一點是這些婦女在結社的過程中,不但自願,還有支配自己家庭經濟支出的權力。

有人要說了,顯德六年,那不是都已經五代了麼,這怎麼能說是唐前期呢?我想說的是,即便到五代,婦女還有這樣的自由度,那麼,初唐中唐時期婦女的地位便可從容地推想暢想了。

恨不相逢未嫁時

——唐代的貞操觀念

唐代人要求的節婦只是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