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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過去常說萬惡的封建社會,這詞聽的再多,終究是隔靴搔癢,如風過耳,就只是一個名詞。身臨其境才知道,其中盡是斑斑血淚。

清初的圈地,逃人法和投充法,他如今才真正摸著了點邊。想他從前還曾自嘆,自己投生的,不過是戶普通人家,現在才驚覺,比起千千萬萬在苦海里掙扎的人來說,老天爺已經是格外照顧他了。

陳伯把陳旭日的被子鋪好。下雨天的晚上有些冷,還是蓋著自家帶來的被子舒服。

“少爺明白這個就好。往後在路上還要走些日子,一路上多聽多看,遇到看不過眼的,切不可多生事端。咱們出門在外,老的老少的少,平安回鄉要緊。”

陳旭日默默點頭。水已經涼了,他把腳擦乾,套進鞋裡邊去,正想把洗腳水端到外面倒掉。陳伯先一步搶過水盆,“我來就好,少爺快上床歇著。路上辛苦,晚上歇不好仔細明天沒精神。”

燈熄了,陳伯的腳步聲漸行漸遠漸熄,屋子裡恢復了平靜。

陳旭日坐在黑暗中。

他問自己:陳旭日,看清楚了吧?這就是你生活的大環境,清初的時代,今日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朝不保夕的生活發生在你的同胞身上,未必就不是你的明天!

當然,可以保著僥倖的心理,認為自己但凡足夠小心,不會遭遇到這種事。可是一輩子那麼長,幾十年哪,誰能夠小心翼翼一輩子?

聽著看著,不可生事,不須胡思亂想,這是將近耳順之年的陳伯的法子,你也要這麼做?從現在起,就一副暮年心態把明哲保身當做處事原則?

但,不這麼做,又要怎麼做?自己又能做些什麼呢?

陳旭日,你能做些什麼呢?在這樣一個大環境下,在千萬同胞處於水深火熱的掙扎中,你能做些什麼呢……

第二天的朝陽如期升起,雨後的天空碧藍如洗,陽光一如既往的燦爛輝煌。

早朝的氣氛卻是非常凝重。

上個月末,宮裡暴出內監交接外廷一事,事涉順治身邊最得寵信的大太監吳良輔。

此事交由內大臣嚴查,至今日,一應事由,俱以查證清楚,一應人等,俱跪在殿前,聽候發落。

這件震動朝野的外官賄結太監案,當事人除了吳良輔,還有內翰林弘文院大學士陳之遴,及陳維新、吳惟華、王之綱、王秉乾等一眾官員。

陳之遴出自世代書香門第的浙江海寧陳家,順治二年入朝,受攝政王多爾袞器重,先被授四品秘書院侍讀學士,後被快速提升為禮部右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多爾袞死後,又得順治重用,升禮部尚書加太子太保銜,並於順治九年被授弘文院大學士而“入閣拜相”,此乃文職正一品,前後只經過八年就做到這地步可算“大起”了。

然而宦海多風波。之後幾年陳之遴幾起幾落,直到現在也不得消停。

御坐上,順治低頭沉吟不語,御史立即當庭跪倒:“陳之遴原系前朝詞臣,皇上對其幾加殊恩,他不圖報效君恩,屢犯罪責。前有市權豪縱,雖蒙詰責,不思閉門省罪,即於次日外出遨遊,逍遙恣肆,罪不容誅……皇上不念前罪,待之寬厚,此人不思悔改,復做賄結內監吳良輔……按罪當斬不赦!”

鄭親王亦出首奏道:“陳之遴對皇上教訓不恭,良心已昧,此次竟敢公然冒大不諱,與內侍吳良輔勾結。前明宦官為禍,流毒無窮,我大清有此前車之鑑,嚴禁太監不得有一絲一毫干預朝政之行為。奇Qīsūu。сom書皇上命工部鑄鐵牌矗立在宮內交泰殿門前,日日可見:以後但有犯法干政,竊權納賄,囑託內外衙門,交接滿、漢官員,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賢否者,即行凌遲處死,定不姑貸。陳之遴和吳良輔公然抗旨,其罪當誅,請皇上下令,依律處置,以正典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