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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中的貨幣作廢,新發行的紙幣必須用金銀珠寶等貨幣去換,那個時候,想要繼續生存的人,在各種暴力機構的威脅下,只能把自己的財產賣給經濟統治階級,才能得到進行再生產的資本流動載體,紙幣——如果每隔十年,甚至一年,一個月,宣佈一次,整個國家的財富肯定就會流入到經濟統治階級手中。這是多麼完美的剝削法啊!

我承認,我前面的分析出錯了,在紙幣的發行量控制上,可以透過直接宣佈作廢來全部回收紙幣代表的價值量,而不是在紙幣的數量上進行控制。可是,在這個世界上,好像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發生過這樣的事情吧?難道,有什麼東西阻止經濟統治階級這樣做嗎?

甲當然不能這樣做,原因可不是因為有其他的階級在跟甲鬥爭,因為這麼做之後,甲擁有的所有財產很可能再也買不到自己想要的商品——除去部分農業生產者之外,所有的最底層生產者,因為資金鍊條徹底斷裂,全部破產,再也無法進行再生產,導致各個作坊或者工廠的工人全部餓死,無法進行再生產,或者全部變成甲的奴隸,由甲供養著……這個時候,生產力會有多低,商品種類會少多少種?甲可能再獲得的利潤會少多少?這些損失都迫使甲完全否決掉這個剝削方法——當然,如果是經濟統治階級在垂死掙扎的時候,就可能會使用這種方法,大量聚集國家的財富,然後逃跑。

說到這裡,那麼公式法與剝削法的根本區別在哪裡?難道就是不敢大規模地竭澤而漁嗎?在經濟上,只有利益,利益包括短期與長期,所以,當經濟統治階級放棄短期利益而追求長期利益的時候,我們不能說這些人不再追求利益了。那麼經濟統治階級如何利用紙幣獲得利益?壟斷,就是首選了,當經濟統治階級壟斷某一個生產之後,利用壟斷後獲得的權力隨意定價,可以從任何需要自己商品的人,甚至是自己人那裡獲得利益。這好像跟貨幣發行量的控制沒有什麼太大的關係啊?恰恰相反,壟斷,剛好是經濟統治階級用來回收過剩貨幣的一種強制措施,一種向社會最底層以及其他階層進行了一定妥協的,經濟統治階級內部成員都能維護各自利益的強制措施。就算不是壟斷,由於經濟統治階級的資本進入到了整個國家的所有生產領域,有商品生產出來就有買賣,就有剩餘價值,有剩餘價值,結果還是經濟統治階級在回收過剩貨幣。所以,綜合起來,剝削剩餘價值就是經濟統治階級回收過剩貨幣的強制措施——公式法的本質還是剝削法。

這裡的過剩貨幣(包括紙幣以及各種變相貨幣)的定義也應該改一下:在貨幣完成交易之後,沒有進入到經濟統治階級的所有貨幣。這當然也只是表象,其實,還是流入到非經濟統治階級,在一段時間內沒有使用的貨幣——這段時間,可以定義為社會每兩次交易之間的平均間隔時間。 txt小說上傳分享

1。2。2。3。2 公式法的虛偽面紗

公式法,只是在發行貨幣的時候,進行的非常科學的控制,可是在貨幣回收的手段上,使用的方法是剝削剩餘價值,其實也是一種強制措施。也就是說,經濟統治階級依然見不得社會最底層存放有任何貨幣。還出現了許多新式的剝削方法:現金存到銀行,各種物質財產,用來抵押貸款……把社會底層的所有人,弄到都成負資產了,還不會罷手。

如果說帝國主義把壟斷髮揮到了極致,那麼現今的非壟斷經濟就把“非壟斷手段”的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