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她勤奮學業、苦練才藝,想要用更優秀的自己反哺恩情,她以為這就是人生最好的模樣,可一場車禍毀掉了這個家庭,也毀掉了年少的她,從此她揹負罪孽,泥濘前行。
十九歲那年,她被親生母親找到,她以為這是上天遲來的補償,可不到三年,她最愛的母親死在槍口之下,母親的血染紅她的衣,她抱著血衣,流著淚,在月下唱了整整一晚的歌。
二十六歲那年,她與慕春寅終於和好如初,她還可以回到過去,回到慕家,守著養母,守著她當做親生兄長的他。可他卻強暴了她,她在苦痛中恨不能死去。
二十八歲那年,她要結婚了,她以為自己遇到了世上最好的他,他在慕春寅的傷痕累累後,用那樣的溫柔治癒了她。她以為幸福生活即將開始了,以為苛責的上天終於眷顧了她。然而他終是負了她——短暫的治癒後,他給了她一記更重的刀。
而她不僅痛失一切,更是聲名狼藉。她由曾經美好的“精靈歌姬”“勵志女神”淪為滅絕人性的“影圈毒婦”。所謂萬人唾罵千夫所指,不過如此了。
……
如今的她,沒有父母,沒有親人,沒有愛人,沒有兄弟姊妹,而她曾堅定為信仰的歌喉也一朝痛失……便連她不認識的萬萬千千世人,也可以辱她、冤她、輕賤她……這世上再無半分溫暖可倚靠,她真正成了一個孤家寡人。
有生之年,歷經數次大起大落,從不肯屈服的她,第一次發現,她的人生看不見光了。
多麼可笑,她一生都想站在光明下,與光同行。可她這才發現,她早已被命運的巨手推入黑暗。
……
小金話落離開,而樊歆仍坐在原位,直到太陽徹底滑下,月上中天,六七個小時內,她木偶般一動不動。
夜半時分,木偶般的人終於有了動靜,是因為客廳的電視機——小金離開時大概覺得公寓太過冷清,開啟了電視機。
深夜十一點,晚間新聞過後變成了過去某音樂節的重播。
有一段音樂意外的讓人熟悉,像是從前的老時光回放,樊歆緩緩扭過頭去,呆滯的視線慢慢聚焦。那居然是她曾經的一段MV,璀璨的舞臺上,她一襲利落短裙,橘紅的顏色像是燃燒的火,她踏著旋律甩著長髮舞動,光影隨著節拍變化,臺下人聲鼎沸,熒光棒浪潮般搖曳。絢爛的光芒中,她笑意飛揚,那麼大幅度的舞,那麼高亢難唱的歌,她邊唱邊跳,渾身汗溼也不曾慢下一拍,整個人彷彿有著源源不斷的能量與朝氣。
那一刻的自己,如此靈動肆意、光彩照人。
而這一刻……她緩緩轉動眼珠,看向身後衣帽間的白色立鏡。
昏黃燈光下,鏡面映出一張女人的臉龐,寡瘦的一張臉,從前輪廓優美的鵝蛋臉成了網紅的錐子臉。面板沒有生氣的白,像陳年的宣紙,頭髮枯槁發黃,凌亂地搭在肩上,像乾涸的海藻。流海下眼珠依舊烏黑,卻不見從前的明亮與光彩,眼神怠倦、厭棄、麻木的看著周身一切……
她看著鏡裡的自己,看著這張怏怏病態晦暗無光的臉,猛地蹲下身嚎啕大哭,生平從未有過一刻,她哭得像個孩子,被命運推進黑暗深淵,卻又不甘掙扎的孩子。
也不知哭了多久,她抓起身邊遙控器,用盡全身力氣重重砸向鏡子。
砰一聲大響,鏡面四分五裂,裡面那個消極的女人亦隨之四分五裂。鏡片碎裂剝落,殘渣四濺中,屋裡瘦弱的女人對著鏡面吼出了聲,嗓音大的幾乎要震破玻璃:
“樊歆!你不能再這麼活!不能!不能!不能!!!”
※※
當禁閉多日的樊歆出現在記者面前時,所有人大吃一驚。
只是十來天的時間,這個女人暴瘦得不成樣子,167的身高頂多只剩七八十斤,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