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份喧囂是他必須努力才能進駐到這座島上的,而不僅僅將自己的姓名賦予這座空寂的島。
作者有話要說:那道番茄醬多寶魚真的超級好吃!!【我其實不喜歡吃番茄醬,但這一道簡直了!】
………我在路上
第七十四章
呼朋喚友;趙凌宇和孟池朗的週末因此而熱鬧起來。
自那次邀請白承安藍彥飛在家裡小聚之後;孟池朗有意識地改善兩個人的生活習慣。以往;到了週末時候,他是恨不得在床上多呆一秒鐘;但近來生活卻很規律;早早起來;下午時候帶著趙凌宇去赴約。
海城年輕一輩各有鮮活的活法,白承安等人不如別家子弟一般揮金如土;沉迷於追逐好勝以彰顯自己的身份,他們大多本分;就是白承安最胡鬧的時候;也不過是開著豪車約上美女共進晚餐,行為大大方方,秉承你情我願,從不勉強。
如今,約上趙凌宇更是不敢造次。平時活動無非是出海釣魚,或是賽賽馬,爬爬山,俱是益於身心的高雅活動,若是入夜加長,在牌桌或球桌上熱鬧一番,從不出格。
倒是孟池朗這邊的朋友,則接地氣得多。
邀請他的人很多,從共事的同事到管理層的較年輕的一輩或是家中子弟,除非必要他應承得少,倒是帶著趙凌宇和常誠吃了幾頓飯。
許是出於稀有同類的惺惺相惜,在感情上漸漸嚐到甜頭的常誠對孟池朗這一對充滿好奇,逮著機會就慫恿孟池朗把人帶出來看看。
又一再保證,他也會將他家那位帶上。
一番心思,就像交換秘密才能成為朋友的小學女娃兒,迫切地想要了解到這個世界上自己不是孤立的,也好奇自己的經歷和同類人的不同,以獲得更多的安全感。當然了,更出於他對孟池朗的關心,走上了這條路,才知道要和一個人走下去有多難,他也想給‘最好的哥們’參謀參謀。
實在被纏的拒絕不了了,孟池朗才鬆了口。
“這裡!”臨河露天的排擋人聲鼎沸,常誠不得不破開嗓子,他站著,甚至要踮起腳跟,用力地朝門口地方向揮手,生怕孟池朗發現不了他。
那聲勢,不說孟池朗,就是他身邊的上司大人張子凱都頗有嫌疑地扭開了視線,不忍直視。
他的行為在這裡也只換來三兩個人的注意,看了眼,很快司空見慣地繼續自己的交談,在這個甚至有喝醉了酒拿著空酒瓶當麥克風扯著嗓子唱情歌的場合毫不起眼,但孟池朗還是侷促地加快了腳步。
張子凱嘆了口氣,到底沒有出言攪了常誠的好心情,這個傢伙就是請貓吃飯也只准備骨頭的小狗,單純得可以,選地方的時候從沒想過對方的身份和日常出沒的場合等級,一味選自己認為最好的地方。
“快來,我已經點了東西這就讓老闆上來,你再點你喜歡的。”他把坐上a4紙白底黑字答應的選單塞給他,又扯著嗓子讓老闆把他們這一桌點的東西拿上來。
趙凌宇很自然地從孟池朗手中接過了選單。
孟池朗還來不及坐下,常誠往他身邊打量了兩眼,二話不說拉著孟池朗小聲說悄悄話:“靠,那個傢伙是誰?你們不會搞那什麼吧?”
他自以為做得低調隱蔽,可邊說著話還用充滿敵意的眼神雷達似得在寸步不離跟在趙凌宇身邊的應傑身上掃描,那點心思在臉上寫的明明白白。
張子凱看不下去了,把他拉了回來,給了兩人一個歉意的笑容,在常誠不明所以的神情中擺出了上司兼家主的威嚴,示意他閉嘴。
孟池朗哭笑不得,“介紹一下,這是趙凌宇,還有這一位,是他的助理,應傑。”
“助理?下班了還跟著老闆,應助理真盡職,有沒有加班費啊?”常誠話裡帶刺,顯然是把應傑當成插足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