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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部分

第86章 錦衣夜行

“聽說翁得臣退學了,準備回去趕緊復讀三個多月重新高考一次!”

“這麼慘?為什麼啊?當初他就是靠‘本校教職工子女過本一線即可投檔’的優惠政策才進來的。憑他自己本事,再考一次也不可能進比師大更好的學校了吧?何況高中課程都放羊了半年多,再補三個月也不可能有去年的應試狀態吧?”

“誰知道呢,多半是這次丟臉丟大了混不下去吧被人戳著脊樑骨指指點點四年,也不是啥光彩的事情。嘖嘖,被精神病人堵門罵街,還上了部落格和‘土豆網’街拍,不隱姓埋名換地方,那就是妥妥的校園名人了!”

翁得臣被付成才和黃潔這兩顆棋子反噬的事兒,已經過去了好幾天。

後續處理結果也漸漸明朗起來,逐漸成了近期校園內的重要談資尤其是在法學院內部。

無數學生都談論著那天下午、翁得臣被“捨得一身剮的精神病人”鬧事羞辱的橋段。或許也正是因此,讓他實在沒臉再在學校裡待下去了,索性以“個人身體健康原因”申請了退學

他也確實被揍得頗受了點傷,最後也從付成才家人那裡逼要到了2萬塊醫藥費(精神病人傷了人還是要賠錢的,自己沒錢就監護人陪。精神病免責只是免刑事責任,不是免民事侵權賠償責任)。但精神、名譽和其他損失,卻是證據不足,於法無據要回,只能是認栽。

誰讓他惹的是精神病呢。

翁良卿被免去了職務,並且在小範圍內通報,以示學校在辦學和用人方面的公平,平息醜聞輿情。

因為證據不是非常充分,翁良卿的級別待遇還是得到了保留;但將來恢復原職是不可能的,哪怕風頭過去,也就是找個沒油水的同級別閒差安置,或者塞到其他更差的單位去。

馮見雄也沒指望就靠一點謠言和輿情鬧事就把翁家人徹底連根拔起如果那麼容易辦到,也太不拿縣處級當幹部了。

事實上,能夠達到今天的戰果,馮見雄也已經是把一個重生者在網路媒體輿情引導領域的先知先覺,用到了十足十。

若不是06年的普通人不重視網上搞事兒的影響力,平時不作相應的堤防,也不至於被馮見雄如此得手。

而且,哪怕在得手之後,馮見雄也沒撈到多少“威望”從頭到尾,他都沒動用自己那個已經四萬多粉絲的部落格號,沒有在任何一個環節親自出手。一切的一切,都如“錦衣夜行”,悄悄殺人不裝逼。

他知道這其中的分寸。

翁良卿之所以被扳倒,最關鍵的不是他們夫妻倆平時有徇私舞弊的嫌疑徇私舞弊這種事情,周校長心裡能不清楚?

每個坐到有一點用人決策權位置上的人,都會幹這種事情的。

翁良卿在校領導眼裡的最重要“罪行”,是縱容兒子跋扈,並且上升到了“為了個人恩怨可以犧牲學校聲譽”的程度。

這就自絕於整個小利益集團了。

正如當官的光貪點錢不一定會出事。但站錯隊或者和小利益集團有路線衝突,與此同時再貪點錢,那麼這個貪點錢多半會被拿來出事了。

馮見雄也還需要在學校裡混三年多。以他的明斷,怎麼可能把自己擺在一個“為了扳倒私敵寧可讓學校也跟著出醜”的錯誤立場上呢?

所以,錦衣夜行就錦衣夜行吧,悶聲撈好處不裝逼。

何況,錦衣夜行只是說明吃瓜群眾不知道馮見雄幹了啥。

但是對雙方恩怨比較清楚的關係密切人士,顯然不在其列。

畢竟,哪怕是真正的錦衣夜行,遠看看不出穿的是“錦衣”;

但如果可以貼身挽住夜行人一起走,靠摸也能摸出人家身上的料子是“錦”不是?

史妮可,虞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