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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本來按照隊友的分析,他只要設套問出連環三問就行了,而且挑的都是法學院那邊限於思維廣度最不容易跳出坑的問題。

他也已經準備在馮見雄跳坑之後,立刻追問“那您如何解釋這些xxx反例……”

誰知,馮見雄在他們覺得最不可能承認的角度,選擇了直接承認當然,是一種經過二次解釋和闡述的承認。

這就很難受了。

準備好的第二問根本用不上了啊。

“怎麼辦?要不就反過來讓他解釋一下他為什麼承認?貌似也只能這樣賭一把了。他應該只是詐我們的,其實並不能做到‘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吧?”

嗯嗯啊啊了幾秒鐘後,不想失分更多的正方二辯倉促下了這個決斷。

“既然對方辯友認為‘智慧財產權和版權稿酬’只是人類社會某一階段的產物,那麼請問:您認為它們具體應該存在於人類歷史的哪些階段呢?”

這個問題一問出,正方一辯劉瑾惠和四辯盧峰都是暗暗搖頭,心說咱隊最弱的一環,果然是缺乏隨機應變的能力吶。

這種問法,純粹就是在考察對方的知識面和思辨能力了,最多在對方前言不搭後語、無法自圓其說的情況下讓對方丟個醜。

但問題是,即使馮見雄第二答的詳細闡述無法和第一答的結論契合,這種問題也不能對法學院這邊的核心論點造成任何攻擊力了。

這樣的打法,是很浪費寶貴的交叉提問機會的一場辯論賽,每一方只有兩次、總計6個問題的交叉提問。

不過,與專業人士的緊張相比,吃瓜群眾們的狀態依然是不明所以的。

他們沒有看得這麼遠,也不會管問答與核心論點之間的證明力關係。他們只知道貌似這個問題看上去問起來輕鬆,回答卻很繁瑣,稍有不慎就容易完蛋。

馮見雄自然連這些場面上的印象分都不想施捨給對方。

第26章 別試探哥的扯淡水平

“智慧財產權和版權收入只是人類社會和科技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這個論斷是顯而易見的在沒有印刷術的時代,根據對古籍記載的考證,我們可以看到,無論中外的古人,都是沒有給文章創作者‘版稅’的習慣的。

一個兩漢魏晉南北朝的文人,寫了一本書,被別人抄錄,只要借走就能抄。賣書的人也從來只考慮紙張筆墨和抄寫的人工成本,不會考慮版稅支出。同時期的歐洲神父或者中東阿hong傳播經文、翻譯運動,也是一樣。

總的來說,是因為在那些時代,完成知識傳播這項服務的全過程中,‘創作’並不是最稀缺的一環,把一本書變成一萬本,複製的成本比創作高得多,所以創作成本被人忽略了。只有畢和古登堡之後,印刷術讓複製成本大幅下降,以至於創作變成了知識傳播過程中相對最稀缺的一環,人類的法律才發明出了‘著作權’和‘版稅’這些概念,以促進創作。

未來,隨著垃圾資訊的爆炸、部分諮詢的不值錢,乃至更可能是讀者越來越自戀、越來越因為網際網路的扁平化而不願意看權威、甚至是讀者和作者的混同。‘創作’這個環節完全有可能重新變得‘不再是知識從人腦到人腦的服務鏈’中最稀缺的一環,那麼對創作的法律保護基礎漸漸單薄,也是完全有可能的馬克思告訴我們,一個人的價值,和他能提供的使用價值‘幾乎’沒什麼關係,主要和這個人的稀缺性或者說不可替代性有關係。”

馮見雄最後這段話很有鞭笞的力度,雖然他篡改了馬克思的原話。

馬克思只說不稀缺的物下賤,卻沒說不稀缺的人不值錢。

但馮見雄這麼一改,卻戰鬥力爆棚,很有大噴子的挑釁感。

加上是交叉提問環節,每一次交替發言的機會都很珍貴,他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