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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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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神之哧地笑了,舌尖舔了一下唇,“唔,那改天試試。”

“呃……既然你這麼愛她,為什麼不陪她?”倒是每天跑來糾纏我,真是花心。

“她心情不好,正使小性兒呢!”他偷笑了一下,“唔,她已經吃了三個雪杯了。”

桌上兩個空雪杯散發著甜甜的香氣,我瞅了一眼自己手裡的一個,瞬間紅了臉,“有你這麼開玩笑的嗎!”

“唔,即便目前你不是我女朋友,以後也會是的。”

……

吃過晚飯,紅彤彤的夕陽掛在天邊,牧神之開車帶著我在城市裡兜風,我靠在他新車的真皮座椅上,懶洋洋的不想動,心情不好不壞,秦念背叛我,我的反應竟沒有想象中那麼糟糕。

“粉紅色的裝飾怎麼樣?”他隨意地挑挑眉。

新車是傳說中兩千多萬RMB的邁巴赫Landaule,很有言情小說的調調,但不適合牧神之這種冰冷形於外、內心詭異莫測的人。

“就跟你穿一件奶白色有粉紅草莓圖案的襯衫一樣,騷包得像外星物體。”有三十一歲的男人把車裝飾成嫩嫩的粉紅色的嗎?

牧神之哧地笑了一聲,“騷包一下能讓你心情好,也是值得的。”

“說得這麼感人,那咱們現在去買一件,你穿上陪我逛街。”我正愁找不到機會報復呢。

他驚訝地啊了聲,緩緩搖頭,“你啊,鬼點子就是多。”

“去不去呀?”看他思索得單手摩挲下巴,我就拽著他的胳膊猛搖,“牧神之,去呀去呀!”

“哎哎,開車呢。”他無奈地瞥了我一眼,又寵溺地直搖頭,“禍害呀,依你!”

我一進專賣店,左挑右撿也沒找到有草莓圖案的T恤,選了一件黑白條紋的純棉T恤。

“你不覺得很像斑馬,呃,死囚?”牧神之對這低齡化的裝扮嗤之以鼻。

“我覺得很好看呀。”我將衣服比在身上扭著照鏡子。

“衣服上寫的什麼?”牧神之盯著衣服上的幾個字,念道,“‘我只洗碗,不吃飯’?我不同意!”

店員立馬殷勤地接過話,“這是情侶裝,女生的字是‘我只吃飯,不洗碗’。”

我裝模作樣地掏錢包,“包起來,這是我叔叔,不是買給他的。”

“叔叔?”牧神之提高了嗓音,“行啊傅小蜜,你長腦子了。我穿!”

我賊笑著奔到仔褲的貨架,牧神之尾隨在後,瞅了一眼我手裡的低腰仔褲,皺著眉並緩緩眯起眼來,“得寸進尺!”

不是誰都能逮著機會欺負牧神之的,我豁出去了,扁著嘴做撒嬌狀,“你答應過我的!”

牧神之肉痛地揉了揉眉心,走到收銀臺,我看到他從錢包裡掏出一張信用卡,簡單說了幾句,店員就滿臉笑成花,連連點頭,狗腿地關了店門,掛上“暫停營業”的牌子。

三十分鐘後,一對穿著死囚情侶裝的男女漫步在人來人往的步行街,甭管什麼月光、燈光、目光,統統集中在我身邊這個男人身上。

某個三十多歲的老男人,T恤的下襬被某個無良的女人系成了蝴蝶結,低腰仔褲包裹著修長的腿,露出窄腰,還有一點點的股溝,肌膚在雪色的光線下像塗了蜜一樣。

街角的祝福(9)

我發誓,這絕對比三十六D的美女穿著黑色抹胸,露出*還要性感一百倍。呃,不對,是根本沒法比較的*啊!

“牧神之,人家都看你呢!你說你公司的員工要是見到冰山大老闆穿成這樣……嘿嘿。”我惡作劇地笑。

“別人怎麼看我從來不介意,我只在乎一個人怎麼看,她高興就成。”他溼潤的薄唇散發著誘人的色澤,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