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之後,就在現場等待著,為了下一場犯罪而做準備,只剩下這一種情況了。
通常情況下,罪犯的心裡總是想儘快離開犯罪現場。這個犯人卻反而留在現場不走,可見是有其他特殊的目的。比如說,還有一個必須要殺死的人。
要殺的這個人如果是警察的話,在室外實行就比較困難了。至少,在別人看不到的屋內行兇比較方便這一點是不會錯的。
在目標出現前,先離開現場一次也是一種方法,但是,如果太過頻繁地在現場進出的話,也會相應地增加被附近居民目擊到的危險性。那麼,選擇乾脆就在室內,一直等到目標出現這種明顯比較安全的做法也是理所當然的。跟剛剛被自己殺死的女子高中生的屍體同處一室待上好幾個小時,就算是兇惡的殺人犯,也無法平心靜氣吧,不過,如果犯人認為有完全值得自己忍耐的好處的話,這種行為也算不上是不正常。
在等待中,為了保持神經緊張,喝點酒精飲料也是有可能的。順便,覺得肚子餓的時候,就順手吃了放在冰箱裡的南蠻醋魚也是有可能的吧。
在剛剛被自己殺死的屍體旁邊吃吃喝喝,乍看之下不像是正常人會做出來的事,不過想到犯人是為了第二樁犯罪而做準備的話,雖然這行為異常也還算是異常,不過也能理解到犯人的心思了吧。
問題是,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麼事情就變成了明瀨巡查不是偶然被捲入事件的,而是一開始就是被懷有殺意的犯人給盯上了。也就是說,犯人預計到了明瀨巡查那天會到鯉登家拜訪。
而且是確實預測到了。如果不是這樣的話,是太可能在剛剛被自己殺死的屍體旁邊,悠閒自得‐‐不對,說不定不是悠閒自得,而是逍遙自在‐‐吃吃喝喝的。
&ldo;這不太現實吧……無論怎麼想都覺得不太可能。&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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