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無法再對抗下去,終於露面,投案自首,走出藏匿地,撩開數十日裡神龍見首不見尾之神秘面紗。羅偉大繳交了其屬下員工從吳副縣長隨員身上偷竊的對講機一部。警察在羅偉大碎石場起獲一批兇器,包括匕首、馬刀、鋼鞭、短鐵棍等物件,但是未發現火器。
兩個月後,吳悠被通知到市裡去,一位相關領導找她談話。時吳悠的兩年掛職時限已經過了,因需要協助處理壩下事件後續事務,經報省有關部門同意,還暫時留在縣裡工作。市裡領導找她為了一件事:他們希望吳悠正式留下來,從省直部門調到地方工作,還在縣裡,擬任縣長,為此需要徵求其本人意見。
吳悠當場拒絕。她說,她知道這是上級的信任,很感謝。但是她自認為是專業人員,從來不認為自己是合適的職業行政官員。她在縣裡掛職兩年,有的事辦得還行,也有些事辦得不好,她自己心裡有數。當基層領導不容易,她比黃必壽差遠了。
領導說:「知道你的意思。黃必壽的問題不談,我們談你的事。」
吳悠還是拒絕。領導也沒鬆口。他說,他們仔細研究了吳悠的情況,覺得她最合適。特別是當前,浦灣開發區和浦灣電廠在省內舉足輕重,其正常運轉和發展,與當地環境是好是壞關聯度極大。剛剛發生的壩下事件留下不少後遺症,處理不好遺禍無窮。省、市、縣、鄉、村民群眾和開發區利益都要顧及,都要協調,誰能協調所有各方?吳悠最合適。吳悠是省裡幹部,上邊的途徑比較暢通,下基層就掛鉤浦灣,下邊的情況非常清楚。尤其是素質好,能力強,有親和力,群眾最接受。所以要吳悠來當這個縣長。以常規看有些破格,卻是應當。當縣長自然不是隻管一個浦灣,吳悠當然也還有歷練不足經驗不夠等等問題,這有什麼?誰天生會當縣長?幹了就會了。領導讓吳悠再慎重考慮一下,強調說,會充分尊重吳悠本人的意見,但是如果確實需要,市裡正式要求,省里正式決定,吳悠還是應當愉快服從,這是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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