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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既然知此,一切好處自然歸居於統治地位的分子享有。被統者只能分得殘粒。這一對照,是社會主義底一大諷刺。)工人運動中比較得到利益的部分,與其說是屬於被剝削的階層,毋寧說是屬於新的剝削階層。(至理!——譯者)

由於中下階層分子之怨望社會主義,法西斯和國家社會主義遂因獲得大部分人的支援而得到力量。

附記:本章有所刪節。

安全與自由

——海耶克教授著《到奴役之路》

(The Road to Serfdom by F。A。Hayek)之第九章

譯者的話

社會主義一經實行,則整個社會會變成一個單一的機關,和一個單一的工廠。在這單一的機關和工廠裡,所實行的是同工同酬。

在一個國家裡,如果政府是唯一的僱主,那末,誰要反對這一僱主,他就得準備慢慢餓死。古老的原則是說:不工作者不得食。可是,時至今日,這個原則卻為一個新的原則所代替:凡不服政府者,即不能得食。

安全與自由

許多人往往認為,經濟安全,像虛擬的“經濟自由”一樣,是實現真實自由之不可少的條件;並且更較公正。這種看法,在一種意義之下,是真的,而且頗為重要。凡不能確實自主自立的人,其心靈很少能夠獨立,其人格亦難發揮何種力量,但是,我們必須弄清楚,在這種場合,所謂“經濟安全”這一名詞,其意義之含混,較之大多數其他名詞,或尤過之。正因如此,一般人對於經濟安全的要求,可能就威脅著真正的自由。(可見語意是否清楚,與實踐利弊底關聯之大,此理不獨於經濟為然。同樣,世之不明語意學Semantics而高談“文化”與“哲學”者,鮮不製造胡塗語言。以胡塗語言臨胡塗界域,豈有不越弄越胡塗之理?——譯者)的確,當著我們把經濟安全一詞底意義看得絕對狹隘時,那末,我們為經濟安全所作的奮鬥,並不能增進自由的機會;恰恰相反,這類行動反而會重大地威脅著自由。(對極了!——海光)

我們現在開始討論的時候,最好將經濟安全分作不同的兩個種類:第一、有限度的經濟安全。所有的人都應該得到這種經濟安全。在這種經濟安全之下,誰都沒有特權可言,大家只能滿足合法的物質需求。第二、絕對的經濟安全。在一個自由社會中,並非所有的人都能得到絕對的經濟安全,而且這種經濟安全不應視作一項特權——當然,除了少數特殊例子以外;例如,法官可以享有絕對的經濟安全。在自由社會中,最重要的事,便是各人底經濟完全獨立。上面所列舉的兩種經濟安全是具有不同的作用的。第一種經濟安全,可以抵抗嚴重的物質貧乏;第二種經濟安全,是規定生活水平,或者規定一人或一個團體與另外一人或一個團體之相對的生活地位。或者,簡單地說,前種經濟安全乃保障各人最低限度的收入之安全;後種經濟安全乃規定一個人所應享的特殊收入之安全。話說到這裡,我們可以看出,這兩種經濟安全之間的區別,與下面所說的兩種經濟安全之間的區別,大部符合。有一種經濟安全,可以給市場制度以外但卻對於這種制度有所幫助的一切人以經濟維繫。另一種經濟安全,只能維持一部份人底利益;而且這一部份人底經濟安全之獲致,只靠著控制市場,或者消滅自由市場。(所以,如果說自由競爭不夠經濟公平,那末控制經濟則是以人為的方法造成更大的經濟不公平。——譯者)

在一個社會中,如果大家獲致了一般的財富水平,那末,我們便得到第一種經濟安全。我們想不出任何理由來說,在這樣的社會中,我們也可以在不危害普遍自由的條件之下,不能保證所有的人得到這種經濟安全。當然,至於我們大家應該得到經濟的安全之精確的標準是些什麼,這是有許多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