徹底擦乾淨了,才從外套裡面的暗袋裡小心翼翼掏出一個精巧的藍色天鵝絨口袋。
那裡面,是一把銀色的迷你口琴。
秦昭曾在韓國當過兩年練習生。一開始當明星,秦昭的父母是不願意的,為此甚至斷過秦昭的生活費,逼秦昭回國。可秦昭卻鐵了心不回頭。只是在練習生階段,練舞,練歌還好說,樂器卻是私人的東西,必須自己買的。
秦昭沒有足夠的錢,可是他比誰都渴望去學。權宜之下,他買了一把口琴。
口琴,是當時的秦昭能買得起的最貴的樂器了。
他在韓國打碎牙齒流血流汗,瘋狂練舞,練歌,練樂器。像一塊沒有極限的海綿瘋狂學習成為明星的一切才藝。可是等他真正火起來,他才見識到娛樂圈和他想像的根本不一樣。在這裡,並不是僅僅有才華,有夢想就可以。
好在秦昭向來沒心沒肺想得開,從小到大,無論遇到什麼挫折了,再疼再苦也是笑嘻嘻無所謂的樣子。疼得狠了,也就偷偷摸摸喝酒哭一場,惆悵兩天就好。所以沒有舞臺唱歌,不得不被迫改行拍戲,對於秦昭而言也就是喝幾天酒憂鬱一下就完事。
他甚至也挺喜歡拍戲的。
但是,他仍不捨得這把小小的口琴。去哪都隨身帶著。
秦昭自嘲地笑了笑,對著對面的pd道:「你是韓國人,那我給你吹首《阿里郎》吧。」
說完,也不等pd點頭,自顧自盤腿坐在田埂上,閉眼吹奏起來。
阿里郎阿里郎阿里郎呦
我的郎君翻山越嶺路途遙遠
你真無情啊 把我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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