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我以後每週三都要去我二姨家住了。但是隻住一天而已,明天放學,我們還是一起走!”
在我的心裡,我一直把這件事,當成第一次有女生約我的標誌。
雖然只是約著一起坐車,但至少是有人約我了!
從這次對話以後,我們便有了默契。
就算是輪到對方值日的時候,我們也會在學校的站點那裡,默默的等待著另一個人。
再次放學的時候,我便不用向以往那樣,拼命奔跑了。
我會慢慢地跟在夏萍的身後,看著她和她的女生夥伴們聊天,直到在校門口分別。
然後,我便會快步趕到她的身邊,並肩走到站臺那裡,停下來。
一起等著,屬於我倆的那輛二路汽車。
神奇的是,我們兩個人竟然從來都沒有聊過天。
上課的時候如此,下課的時候如此。
上學的時候如此,放學的時候如此。
一起等車的時候如此,一起坐車的時候,還是如此……
雖然一句話不說,可是我卻絲毫沒有感覺到過尷尬。
我猜,她也一定不會覺得尷尬的。否則的話,她早就不會和我一起同路了。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在她的面前,表現的也越發的自如起來。
我記得,她是我第一個敢去提出要求的同學。
而我提出的要求就是,朝她借了那支長頸鹿模樣的自動鉛筆,研究了一番。
她沒有絲毫猶豫,便大方地借給了我。
看著我笨笨的樣子,她還主動教我怎麼去用它。
而我礙於面子,拒絕了她的好意,假裝自己會弄。
結果就是,我成功地把那隻長頸鹿給“分屍”了。
在嘗試復原了幾次,都是無果後,我便只好硬著頭皮,將那堆已經被我肢解成一堆零件的“長頸鹿”,還給了她。
我記得當時她是非常生氣的,一整天都沒有理我。
而我也沒有道歉。
因為沒有人教過我,要去怎樣跟人道歉。
我想說對不起我賠給你。
可是我說不出口,因為我知道我根本賠不起。
我想過攢下我的車票錢,去賠她的“長頸鹿”。可是我怕如果我不能按時回家的話,我會被打死,或者被人“不要了”。
所以除了繼續承受著她對我的不理睬外,我別無他法。
那天放學後,我還是如以往那樣,默默地跟在她的身後。
在到達站點前的那段距離中,我想了很多。
最終我決定,如果她從此拒絕和我同坐一輛車了的話,我便坐6路或者8路回家。
我惹過我的媽媽生氣,經過無數次的嘗試後,我已經預設女生都是哄不好的生物了。
只因每次我惹媽媽生氣的時候,我只有付出了相應的代價後,她才會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