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媽媽又一次,回到我身邊的這段時間裡,媽媽、爸爸,還有爺爺、奶奶,還有我的老叔、老嬸,這一大家子共計七口人,就這樣共同生活在,由一個院子連線的兩個屋簷下。
後來,我又多了一個堂妹。
但那也是後來的事了。
只說,在挨那頓,最終徹底改變了我人生走向的暴揍時,我剛上小學一年級。
在東北,許多孩子上學都比較早,而我的生日又小。
所以,那時的我,應該是剛滿五週歲不久。
現在我懷疑,讓我上小學,應該就是爸爸能夠成功說服媽媽,重新回到這裡的重要理由之一。
沒錯,在與媽媽單獨生活的日子裡,我上的那個學,其實就是個幼兒班。
本來在那個幼兒班裡,我屬於大齡幼兒。
但是在上小學之後,我又變成了班級裡,年齡最小的那個孩子。
那個時候,雖然也是義務教育。
但是,我們當時還有個必須交的費用,叫做學雜費。
這個費用一學期一交,數目大概是三十多塊錢。
交的時候,說的是每個學期末,會根據使用的情況,多退少補。
在我的記憶裡,每次都會退一部分,從來就沒有補過。
而我捱揍的故事,就發生在第一學期期末的退費上。
在期末算賬的時候,老師提前一天通知我們,每個人都會收到學校的退費,數目是十一塊七毛錢。
這個數目,我死都不會忘。
當晚上放學回家後,我便將這個通知,告訴了媽媽。
可真到了退費的那一天,我卻沒能將這十一塊七毛錢帶回家。
這筆我清楚的記得,被我放在了桌堂內的“鉅款”,在我放學想要將它放在書包裡,帶回家的時候,就那樣神奇的不見了。
我問了很多同學,他們都說沒看見。
我相信他們說的話。
可我始終沒敢去問問我的老師。
我很怕她,我記得當時的她,是一個姓孫的,五十歲左右的老太太。
我之所以會怕她,並不是因為她對我不好。
只是因為我上學的時候,學校已經開學兩個月了。
而我一直就沒有勇氣,去跟陌生的成年人說話。
事實上,那個時候的我,除了爺爺外,不敢跟任何人提出要求,包括我的媽媽。
更不敢犯錯。
當我意識到,錢丟了,可能會是一個很大的錯誤時,我更不敢去告訴老師。
我不記得,當時是誰接的我回家了。
我只確定,那個人肯定不是我的爸媽。
因為,當我鼓起勇氣,將錢丟了這件事,告訴媽媽的時候,她正在家裡洗著什麼東西。
聽到我的彙報後,她當時表現的非常生氣,臉瞬間便沉了下來。
但她沒有打我,也沒有罵我。
只是冷冷的說了一句:“等你爸回來的時候,跟你爸說去吧!”
聽到這句話的時候,我知道我完了。
我見過無數次,爸爸動手打媽媽的樣子。
我一直覺得,如果把捱打的那個人,換成是我的話,我可能會被打死。
我記得當天吃晚飯的時候,我的爸爸沒有回來。
而吃過晚飯後的我,一直很“聰明”的,賴在了奶奶的身邊。
因為我知道,我大機率可能會捱揍。
而捱揍的時候,我的媽媽一定幫不了我。
在這個院子裡,可能會幫我的那個人,就只剩下我的奶奶了。
因為記憶中,爺爺當時並不在家。
他那個時候,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