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5講:約翰福音(一)

約翰福音》只提過兩次“天國”,一次是耶穌告訴尼哥底母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另外一次則是祂對彼拉多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此外,都沒有再提過天國,這是《約翰福音》第一個不同點。 再來看第二個不同點,《約翰福音》除了省略一些記載、還增加了一些記載,《約翰福音》所記載的七件神蹟,有五件是其它三卷福音書沒有提到的,只有兩件神蹟是重複的。五件新神蹟,第一件是把水變成酒,最後一件是叫拉撒路復活,約翰為什麼要選擇不一樣的神蹟來記載呢?有一個線索是他不稱之為神蹟,而是稱之為徵兆,徵兆的用意都是為了指出另外一件事。約翰認為神蹟的意義非常重大,一般人只想要看到有神蹟發生,但是約翰想知道的是這神蹟要指出什麼?約翰的眼光超越了神蹟本身,想要知道它的含意,所以才稱神蹟為徵兆。約翰他挑選徵兆最明顯的神蹟,是為了要向讀者指明一些事,所以《約翰福音》增加一些內容。像耶穌為彼得洗腳這件事,只出現在《約翰福音》中,就是因為約翰認為這件事蹟很重要。 至於人的部分,《約翰福音》大多記載耶穌跟個人的談話,是一對一的談話內容,比如撒瑪利亞婦人,尼哥底母和其他人等,其他福音書都是記載耶穌向群眾說話,還有對群眾講道,但是《約翰福音》都是記載耶穌和人一對一的談話。 除此之外,在《約翰福音》中有七個地方記載了耶穌說:我是……。“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我是世界的光;我是好牧人;我是門;我是復活和生命;我是道路、真理和生命;我是真葡萄樹。”為什麼其它福音書的作者沒有寫這些呢?真是讓人難以相信,這些事這麼重要,另外三卷福音書竟然忘了寫嗎?我想是因為另外三位作者不覺得那麼重要,但是約翰認為這是耶穌所說過很重要的一些話,因為這些都是徵兆,是要指出祂真正的身分,約翰關心的是這些。 另外一個不同是重點不同。其它三本福音書採用《馬可福音》的架構來寫作,重點是放在北方加利利的三十個月期間,然後是在南方的六個月期間。但是《約翰福音》很不一樣,所記載的事幾乎都發生在南方,而且所記載的都是比較早期的事,看起來好像有矛盾。像馬太、馬可和路加福音說,耶穌頭三十個月在北方事奉,但是《約翰福音》卻說耶穌當時在南方。自由派學者最喜歡根據這點來指出有一些矛盾,所以不可能兩者都正確。但是我們讀《約翰福音》的時候會發現,耶穌剛開始傳道的時候確實去過南方參加節慶,祂跟敬虔的猶太人一樣,每一年會去耶路撒冷三次。 約翰他把重點放在耶穌早期去南方的事,而不是祂在北方的事奉,所以並沒有矛盾,一點都沒有。約翰的重點放在耶穌每年三次到南方,比如祂去參加住棚節,在那裡說了一些很重要的話,這是其它的三卷福音書裡都沒有提到的。各位,你們可以感受到不同嗎? 接下來我們要看第四個不同——風格。《約翰福音》中沒有短的比喻,在他的記載當中,耶穌似乎總是跟人辯個沒完沒了,常常發表長篇大論,而不是講一些簡短的故事和比喻,讀者會覺得耶穌到了南方,突然一下子整個教導風格都改變了。這主要是因為耶穌在南方的時候,常常必須要為祂的身分跟猶太人辯論,在《約翰福音》第八章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猶太人對耶穌講了很難聽的話,他們說:我們知道我們的父是誰。他們又說:我們可不是私生子,不是從淫亂生的。這種話很難聽,對吧?耶穌回答說:我知道我的父是誰,你們不認識祂,但我認識祂。讀者可以看到這整段話都在描述耶穌和猶太人來來回回的激烈辯論,從這裡就帶出了一個重點來,在《約翰福音》中,猶太人他們恨惡耶穌,因為耶穌老是跟猶太人辯論,猶太人將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於是我們誤以為這句話適用在以色列全國,結果過去兩千年來,不斷的有人反猶太人。很可惜的是,很多基督徒譴責猶太人釘死了耶穌,但是《約翰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