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重要組成部分。多蘿西·塞耶斯(dorothy sayers)寫道:“基督徒應如何理解工作?…我們首先不是為了生存而工作,而是活著就當工作。工作是,或者應是,工作者能力的充分體現亦是將自己獻給上帝的方式。"
?工作的自由
工作已經寫進我們每個人的dna,包含在上帝對我們的設計中,認識到這一點,多少就把握住了基督徒對自由特有的理解。現代人樂於認為自由即毫無拘束。但是想想魚是怎麼生活的,魚兒從水裡而非空氣中吸取氧氣,因此魚兒的自由侷限在水中。如果魚兒”自由地脫離"了河流,去探索草地上的生活,那麼魚兒不但會失去行動的自由,而且很快還會斷送自己的生命。魚兒若逆本性而為,非但不能得到自由,反而會失去自由。對飛機和鳥兒來說亦是如此。如果不遵循空氣動力學,飛機和烏兒就會墜落到地上。遵循自然定律,它們就能展翅翱翔。人生許多時候都情同此理:與其說自由是完全沒有約束限制,不如說是找到有益的約束,那些符合我們本性和世界之現實的約束。
聖經中上帝的誡命實則是我們通向自由的一種方式,因為上帝藉著這些誡命呼召我們成為他建造我們成為的樣式。若遵守汽車的使用者手冊或出廠說明書,便能很好的發揮汽車效能。人不會因換錯了機油而受到處罰或遭牢獄之災,但汽車卻會因此而出故障,因為你違背了它本身的設計,你要承受違反此規律的後果。同樣,我們只有遵守造物主的“使用者手冊",オ能更好地生活。”使用者手冊“就是上帝的誡命。違背誡命不僅會令你感到痛苦,虧缺了上帝的榮耀,而且悖逆了上帝創造你時所賦予你的本性。在《以賽亞書》48章,上帝斥責悖逆的以色列人時說:“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是教導你,使你得益處的,是在你當行的道路上引導你的。但願你一向都留心聽從我的命令,這樣你的平安就像河水滔滔,你的公義就如海浪滾滾。"(賽48:17-18)
工作的道理也是如此,這也是十誡之一(與餘下幾條誡命一樣)。”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工作。"(出20:9)起初,上帝創造我們,讓我們工作。現在他呼召、帶領我們,明確地行出對我們這起初的計劃。這不是沉重的負擔,而是呼喚我們走向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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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有限
我們同樣也要意識到,上帝自己在完成創世之工後也有安息(創2:2)。許多人誤把工作當作詛咒,而將其他(休息、家庭或甚至是”屬靈上的追求“)當作尋找人生意義的唯一途徑。無論是從此前我們所查考的還是後面將討論到的聖經經文中,都可以看出這種論點無非是謊言。但是我們同樣也不要陷入另一個極端,即工作是唯一重要的事情,休息是迫不得已,只是為了”充電"以便繼續工作。我們從上帝創世的工作中便可看到,上帝無需恢復體力,卻仍在第七天歇了工(創2:1-3)。由此可見,對於依照他的形象而造的我們來說,休息以及一切在休息時所做之事本身都是好的,可滋養生命。工作不是生活的全部。雖然沒有工作的生活不會有意義,但工作也不是生活全部的意義。如果你視工作為人生的目的,哪怕這項工作是教會服侍,那麼你便是給自己製造了一個對抗上帝的偶像。與上帝的關係才是生命最重要的基石,而這個基石能夠不令你生活中的其他一切因素(工作、友誼、家庭、休閒)重要到使你沉迷、扭曲的地步。
二十世紀德國天主教哲學家約瑟夫·皮柏(josef pieper)在一篇名為《休閒,文化的基石》(leisure, the basis of culture)的著名散文中寫道:休閒不僅僅是放下手頭的工作,而是一種心靈的態度,在這種狀態下,你可以單純地去專注、享受事物本身,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