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軒馬不停蹄地出了鎮門,一路趕到離鎮子不遠的張家,或許此刻已經不能叫做張家了。
一處佔地足有百畝的大院子,出現在沈軒的眼前,這就是張家遺址了。
大門上方原本塗著金漆的牌匾,已是落滿了灰,門口的兩座石獅子,也是不知蹤影,只留下了一旁的叢生雜草。
沈軒沒有選擇從正門進去,雖然案子結束過去了五六天了,但保不齊,還有幾個官差在裡面蹲著守株待兔呢。
沈軒在外面繞了一圈,最後選定了在一處塌了半面的牆角,縱身翻了進去。
一進到這張家,沈軒觀察了一遍四周,發現此時的張家大大小小各處個門檻上,紙窗上,地上,都有一塊塊,一條條,已經變成紫黑色的血塊。
看得沈軒是觸目驚心。不難想象這裡之前發生了什麼,沈軒又向前走了幾步。
張家的各處房門都是開著的,有些已經結出了許多蜘蛛網,沈軒戒備地走進了一個離得比較近的小屋。
裡面的內飾不是很好,但比較鎮子裡的窮苦人家,已經是好了太多,沈軒猜測這裡應該是張家的管家生前住的地方。
也不禁感嘆,這張家大大小小的管家足有七八個,就住得如此不錯,怪不得鎮子裡許多窮苦人家都把孩子送到張家當下人。
雖是下人,但沈軒可以確定,絕對過得比他們以前的家好多了。
唉,世事多艱啊,就是張家養的狗,也比那些在街邊的乞丐吃得好。
不過倒也不必太多愁善感,人活一世,總會遇到這些難題,要是沒有曹老頭收養,沈軒自己估計也是別處人家易子而食的其中一個。
現在好了,張家上上下下,連人帶狗,算是一個不剩,這馬縣從此怕是不大會再有姓張的人家了。
沈軒在屋子裡巡查一週,也沒有發現什麼,除了門口的一攤乾涸的血跡,這個屋子倒也算乾淨,屋子裡的東西也沒有弄亂,沈軒翻箱倒櫃找了一圈,也沒什麼發現。
轉頭一想,這張家毒殺案發生過去到現在自己來這,已經過去了五六天了,張家又是大戶,家中萬貫家財是遠近聞名,家中又是橫生事故,家中的金銀細軟之物,就算沒有充公,也被衙門的衙役們給刮分乾淨了。
多餘的傢俱,沒用的擺設之類的,這馬縣的乞丐不少,機靈的更多,這官差一走,大傢伙一擁而上,哪裡會有什麼錢財剩下。
就是那放幹血的幾隻黑狗的狗皮都被扒出來,賣了個乾淨。
倒是這張家人的屍首,都被縣太爺下令,埋在了不遠處的小沙丘上,也算是仁義之舉。
看看了天色,已經是落山之際。
沈軒又在旁邊的幾個屋子裡探查了一番,還是沒有什麼線索,於是就挑了一間比較乾淨的屋子。
也懶得回去了,索性在這過一夜,剛練出來的炎陽火符正愁沒地方發威呢,順便看看這張家毒殺案到底是不是鬼物作祟。
於是沈軒掏出身上買的大餅,就地啃了起來。
:()從馬縣開始:修旁門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