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候,百姓家裡也沒有幾個雞鴨,畢竟雞鴨也是要吃東西的,人都吃不飽了,哪裡有餘糧去養雞鴨呢?
沈清雪拿著鋤頭,擼起袖子就下地了。
大家就跟著她的樣子估摸著距離開坑,放種子的放種子,放灰的放灰,分工合作。
地是早就翻好了的,也被春雨滋潤了一陣子,變得溼潤了。鄉親們本就是種地的好手,只是沒見過的東西,才需要別人告知怎麼栽種。
“阿嫂!”
沈清雪正在忙活,聽到遠遠地呼喚。
她抬手抹了一把汗,看見顧笙跑了過來,後面還跟著信王。
她笑著招了招手。
“你怎麼來了?”
“阿和與阿兮去軍營了,母親讓我來看看。祖母還說要一起來呢,讓母親給攔住了。”
沈清雪看向她身後亦步亦趨的信王,笑著點了點頭。他的身份不好暴露,也沒行禮什麼的。
信王抓起一把玉米粒,用手指撥弄了一下,“這是何物?這麼硬,怎麼吃呢?”
沈清雪笑著解釋,“這是玉米粒,做種子的當然要長老了,曬乾了才好儲存。吃是吃嫩的。玉米植株長成,比人還要高,然後一棵植株大概能長三到四個玉米左右,一個成年人,啃上一個玉米,也就飽了。”
信王眼睛都大了,“能長得比人還高?吃一個就飽了?”
“是的,玉米的生長週期,大概在100-120天左右,也就是三到四個月就成熟了。七天出芽,約一個月的時間,就能有半人高了。若是公子有興趣,可以多留一陣子,看看它們是怎麼從一顆小小的種子,從地裡生根發芽,然後長得比人還要高的。”
信王當然想留啊,只是,他身為皇子,自然有自己的責任和使命,不能離京太久。
“那你上回種的,那個南瓜,又需要多久才能成熟啊?”
沈清雪答,“與玉米差不多。”
他貌似有些失望,“真是可惜了,我不能親眼見到豐收的盛景……”
沈清雪拿出一個香囊,將裡頭的東西倒出來,然後,抓了兩把玉米放進去,綁好袋口遞給他,“京都氣候宜人,環境比此處更好,土地更加肥沃,玉米生長得更快。公子將這些種子帶回去,找塊地種下,一樣能瞧見豐收的盛景,切記,玉米長出來之後,看到頂上的玉米鬚開始發黃了,就可以摘下了,不要長得太老,會咯牙的。摘下來放進鍋裡蒸上兩盞茶的功夫,就可以吃了!”
信王欣然收下,跟什麼寶貝似的。
“多謝!”
沈清雪將手中的鋤頭遞過去,“公子要不要試試?”
信王馬上擼起袖子,躍躍欲試。
“對,就是這樣,斜著鋤頭鋤下去,然後輕輕往上一翻,一個小坑就出來了,然後,放兩顆玉米粒進去,再蓋上灰。”
他按照沈清雪說的去做,做完才發現自己的手上有股怪味兒。他皺著眉頭問,“這……是什麼……”
沈清雪一本正經地回答,“這是家禽的糞便,和草木灰混合而成的農家肥。”
信王聞言,差點把自己的胳膊甩掉。
沈清雪與顧笙見狀,都笑得不行。
“公子,莊稼生長,也是需要養分的,這是百姓們能給它們提供的,最原始最實惠的養料了。您可別嫌棄,您看荷花好看吧?它也是從淤泥里長出來的。”
信王的臉色,那叫一個一言難盡。
不過,他只是一開始很排斥,習慣之後,也感覺,沒有那麼的不能接受。他的動作從生澀到熟練,越來越有樣子,速度也越來越快。
顧笙在一旁配合他。
他忙得不亦樂乎,越幹越起勁,恍然一抬頭,天都快黑了,他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