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初微,別賭氣了,我們好好在一起吧。
那個初秋的靜夜,隔著衣服,面板,肌肉,骨骼,我聽到一聲緊跟著一聲的心跳,聽起來感動又憂傷,好像要跳出整個胸膛。
在我跟顧辭遠抒情的同一時刻,筠涼這個不肯陪我回Z城的沒良心的傢伙,跟杜尋恩愛的手牽著手在購物中心逛得不曉得多開心。
他們一人拿了一杯冰曼特寧,也許是太養眼了緣故,引來了很多路人側目。
筠涼剛要說話,杜尋的臉色忽然變了一下:“我去一下洗手間,你先去看鞋子,我回頭來找你好了。”
筠涼是何等會察言觀色的女生,她一看杜尋的眼神便知道他是故意要支開她,但她什麼也沒問,什麼也沒說,只是笑著點點頭:“好啊。“
筠涼沒有問過杜尋:“為什麼你跟我在一起的時候,手機永遠是調成震動?”
有些事情不必說破,有些表面功夫一定要做,有些真像不必追究,人生有些時候,是越矇蔽就越接近幸福。
這個道理,她從十六歲起就明白了。
電話那頭的女聲很亢奮,杜尋在男洗手間裡看著鏡子裡自己焦灼的面孔,有一種很不祥的預感。
果然,在一頓嘰裡呱啦的廢話之後,她宣佈:“我下個月回來,想要什麼禮物嗎?“
彷彿五月的晴天,突然閃了電,杜尋沉吟了片刻,終於用了很大的勇氣和力氣說:“等你回來,我有重要的事情跟你說。”
一陣沒心沒肺的笑聲傳了過來:“什麼重要的事情?蒂凡尼還是卡地亞?”
杜尋深深的嘆了一口氣:“回來再說好了。”
筠涼在閒逛的時候被思加圖的海報上那款女鞋吸引了目光,銀灰色,鑲了小小的水鑽,不算誇張的5公分後跟,幾乎是第一眼看到它時,筠涼就決定要把它帶走了。
我經常說蘇筠涼就是那種有一千能花一萬的敗家女,她自己也很慚愧,其實明明不是那麼急著要啊,其實明明不是沒有那樣東西就會死啊,可是為什麼每次看到喜歡的東西,理智總是敗給激情呢?
就像第一次見到杜尋的時候,明明高考在即,但卻還是忍不住要認識這個人。
就像明明知道杜尋肯定有什麼事情隱瞞著她,卻還是忍不住要跟他在一起。
她不是道德淪喪,也不是愚鈍無知,她只是天生就像飛蛾,註定了要去撲火。
後來黎朗在離開這個城市的時候對我說了一句話,讓我站在原地半天沒有動彈。
“初微,你和筠涼,都是透過被傷害這種方式來認識這個世界的。”
就像這次,明明不缺高跟鞋,但因為真的很漂亮,她又再次上演了過去無數次的戲碼:“小姐,我要海報上那雙,36碼!”
專櫃小姐抱歉的笑笑:“這個款,36碼的只有一雙了,這位小姐正在試。”
筠涼順勢看過去,灰色的沙發上那個穿著白襯衣的女子也正好抬起頭來看著她,是錯覺嗎,對方的眼睛裡有那麼一瞬間閃過一絲異樣的光芒,在四目相對時,筠涼也有微微的震動。
從前每次看到書上說誰誰誰的眼睛像星星,她總會對這種陳舊的比喻嗤之以鼻,但直到她的目光對上這個女子,她才明白,世上真的有人,眼若寒星。
那是泛著清冷的一雙眸子,似乎有點深不可測,可是就在下一秒,筠涼看到她的臉上綻開了一個笑容,像是夏日枝頭盛開的梔子花,清新潔白。
她說:“你很喜歡吧,那讓給你好了,我看看別的。”
筠涼一愣,回過神來之後連忙搖搖頭:“不不不,君子不奪人所愛。”
對方莞爾一笑:“真要做君子嗎?那我開單了?”
雖然是很遺憾,但筠涼還是維持了一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