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門開的聲音,池先抬頭,看見是他,嘴角揚起大的弧度,眼中光彩粲然,對他揮了揮水中的書:“回來了,冷不冷?”
屋內暖氣很足,池先上身只穿了件襯衣,領口解了兩顆釦子,少年的好模樣。
“我很孤獨用英語怎麼說?”沈斯南輕聲問。
“嗯?”池先挑了挑眉梢,然後腳尖點地從窗臺上下來,慢慢走到沈斯南面前,眼前的池先逆著光,沈斯南不能清楚辨別他臉上的神色,他只能將眼光投在那一片黑暗中,任由他靠近,感覺到耳邊吞吐的熱氣,聽到他的低笑聲。
黑暗中人的聽覺格外敏感,他以為他從那聲音中聽出太多東西,可是那些情緒都交織在一起,無法剝離出來。
池先的話像是一汪沼澤,他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後來他再也沒聽過那樣的情話,明明滿懷真情,卻又表達的彷彿只是玩笑。
幾年以後有個人寫了一本記錄他和戀人生活瑣事的書,書中有這樣一句話:“你看看這個人,明明說愛我,卻又讓我這麼難過。”
“我很孤獨用英文怎麼說?”池先在一個熱鬧瘋狂的夜晚問過沈斯南,而後他吻了他。沈斯南在幾年後才問他答案是什麼。
我很孤獨的英文怎麼說?
iloveyou
第五十四章
“夫人之相與,俯仰一世。或取諸懷抱,悟言一室之內;或因寄所託,放浪形骸之外。雖趣舍萬殊,靜躁不同,當其欣於所遇,暫得於己,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將至;及其所之既倦,情隨事遷,感慨系之矣。向之所欣,俯仰之間,已為陳跡,猶不能不以之興懷,況修短隨化,終期於盡!”
屋裡空調溫度高的好像夏天,Neil鬆垮披著一件白色浴袍,袖子挽到肘部,小臂裸露在外面,手腕細的好像略用力就能掰折它。坐在矮桌前,手裡舉著毛筆,姿勢卻不甚端正,左手撐著頭,懶洋洋的歪著,睫毛長長的翹在空中,寫幾個字就回頭眨巴眨巴眼看看沈斯南。
沈斯南半跪在他身後,偶爾在他錯字的時候撫上他手,相隔握著筆將字再寫一遍。
“哎呦,好難。”Neil撅著嘴巴抱怨,又用右手背擦擦鼻尖,鼻尖上就留下一道墨水印子,沈斯南無奈笑著,寵溺抬手幫他擦去。Neil吐吐舌頭,將毛筆筆端扣回硯臺上,“哥哥,有喜歡的人麼?”
“……怎麼了?”
小孩仰頭望著他,像是望著全世界般赤誠。
“如果沒有的話,能試著喜歡一下我麼?”
沈斯南愣了一下,然後他撫摸一下Neil頭頂的髮旋兒,不是一直很喜歡你麼?他想這麼回答,但是Neil搶先一步:“開玩笑的啦~哥哥快去幫我倒杯果汁~”說著便將沈斯南推開。
沈斯南倒果汁的聲音隱隱從餐廳裡傳來,Neil斂了眸中神色,拿起毛筆,姿勢神態已然完全不同,將《蘭亭集序》後面一句寫完:“古人云,‘死生亦大矣’豈不痛哉!”
前文是沈斯南的小楷,形體方正,筆畫平直。至後卻筆鋒一轉,運筆飄忽快捷,筆跡瘦勁,至瘦而不失其肉,轉折處可見明顯藏鋒,露鋒等運轉提頓很急,是瘦金體。
用筆暢快淋漓,鋒芒畢露,富有傲骨之氣,如斷金割玉。
水聲停下來,Neil將宣紙團成一團穿過門遠投進盥洗池中。
沈斯南進房間,就看見那個半裹在肥大浴袍中的小孩依著桌子笑眯眯看著自己向自己伸出胳膊,就像是討要糖果,討要一個擁抱。
玲瓏剔透。
天真無邪。
遠處在水中逐漸浸泡開來的紙上,字跡逐漸變得模糊。
英國上有白鴿飛過的紅頂房子裡,池先雙手撐著窗臺看著窗外的鮮豔玫瑰:“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