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劇費用和兩千萬美元的片酬給曾小賢當做酬勞。
曾小賢如果答應的話,也可以一舉跨入兩千萬俱樂部,好萊塢一直有著這麼一個片酬的劃分標準,就男演員方面來說,主演一部電影可以有兩千萬美元的就可以說在好萊塢擁有超一流明星的號召力,多少演員都夢想著能夠跨入這個門檻。
但是林平則是這麼說的,那就是事情一碼歸一碼,一件事情不能和另外一件事情混交到一起,前面他是作為作家的身份在和他們談的,現在他是作為一個編劇和一個演員的身份在和他們談的,不能混為一談,合起來看百分之二十是不少,但是分開來看,他作為一個兩千萬先生,要求百分五的票房分紅高嗎?當然不高!
雖然明知道林平是在狡辯,他說的話完全讓人抓不到漏洞,於是這個場面就是無論怎麼說,林平就是不鬆口,現在著急的是紀福克斯公司,並不是林平、
這時候林平就覺得當時自己實在是太英明瞭,當時在和二十世紀福克斯公司談判的時候並沒有因為對方是好萊塢公司就變得昏頭了,首先那個百分之十五的就是一個伏筆,第二個就是這個了,當時他只賣出了《暮色》的版權,並沒有賣出後續《暮光之城》系列的電影版權,只是當時和二十世紀福克斯公司有過這個協商,但是並沒有達成最終的協議,所以現在掌握場面,掌控主動權的是他而不是福克斯公司。(未完待續。)
第二百三十九章 寫劇本
雖然現在還沒有具體達成協議,但是曾小賢相信福克斯公司會屈服的,畢竟答應了曾小賢最多隻是比預期分紅少一些罷了,而且這分紅方面其實也不少,比起很多電影的總票房都要高的多了,但是如果不答應的話,那問題就很簡單了,那就是一分錢也撈不到。
好萊塢對《暮光之城》感興趣的實在太多了,本就是數不勝數,實在不行,曾小賢還可以交給雄獅影業來負責拍攝,所以曾小賢根本不急。
而且就曾小賢所知,紀福克斯公司已經開始招兵買馬了,就為了《新月》的開拍,這說明什麼,說明福克斯公司最終還是無法放下《新月》巨大的誘惑,只不過現在還有些細節沒辦法談妥罷了,只要曾小賢咬定不鬆口,最後他們肯定會鬆口的。
不過福克斯公司也不是吃素的,一下子就抓住了曾小賢的一個痛腳,那就是曾小賢說分開算的,那就是說作為演員的分成不能和作為版權的分成混為一談的,電影版權分紅那是票房的百分之十五,而作為演員的百分之五,按照一貫的規矩演員的百分之五是票房利潤的百分之五,所以不能合起來算成百分之二十的,折算一下也不過是百分之十七左右,總之也比一下子給出百分之二十要強。
曾小賢也沒辦法,確實人家都是這樣,自己也沒辦法要求搞什麼特殊化,自己放出去的話,也沒辦法收回來就不認了。
所以雖然曾小賢和福克斯公司的人還沒有完全談妥,但是《新月》的拍攝可以說是板上釘釘了。
還有就是曾小賢收購了雄獅影業,但是雄獅影業在前世就只是一箇中等規模的公司,並沒有什麼特別出名的作品,唯一一部《功夫之王》,還是因為主演是中國人才特別關注的,以前曾小賢可以不管,但是現在曾小賢不能不管,現在曾小賢很忙,自然無法像之前幫助公司那樣以出演其旗下作品來幫助成長。
不過曾小賢有自己的辦法,那就是把一些註定要紅,拍起來難度不大的作品交給雄獅影業來負責,先一個就是《越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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