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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很抱歉,一直無法也不可能忘得了箐,讓她原諒。如果有可能,讓她儘量儘快忘了我,重新尋找屬於自己的愛情,我再也不會回來了等等。寫完信,我放下筆把信壓在一個一進門就能看到的茶几上,又把信用卡以及房間了鑰匙之類放在信的旁邊,在屋裡來回踱了一會步,開啟門走了出去。

“那些借來的錢,沒有用上多少,全部在卡里,借來的那一部分,希望你能替我還上。剩餘的部分,由你看著支配,房租我已經多付了半年的時間,足夠到你畢業。如果還喜歡住在這裡的話,就在這裡住吧,希望你和曉彤好好照顧自己,我也不知道我會去那裡,所以,就不說再見了。”

出了門,我有點後悔自己不應該說讓她們繼續住在這裡的話,因為她們看到我的信,一定會很傷心。我不願意她們傷心,可已經沒辦法了,因為門已經被關上,我再也進不去了。衣兜裡竟然還有些錢,我搖搖頭,咬牙打了個出租,不顧車站工作人員的拉扯,衝到一輛即將開動的火車上,然後把所有的錢都遞給那個朝我亂叫的列車員,二話不說躺在列車的地板上到頭就睡。

“你去那兒?”

“終點!”

“神經病!”

見她仍然糾纏不清,我連眼睛都沒睜開,扔給兩個字,她也不客氣地還給我三個字。我依然沒理她,開始呼呼大睡。我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反正是被那個列車員用腳踢醒的也就是了。抬頭看看四周除了那個拎著拖把和掃帚準備打掃衛生的列車員以外,竟然一個人都沒有。看來終點站到了,我站起來,下車,出站,然後開始在這個陌生的城市流浪。累了,我就隨便在大街上躺下用衣服蒙著頭睡覺,渴了我就跑到一個飯館的衛生間,不顧老闆的大罵,就著水龍頭狂喝一通。有時候有人會遞過我一兩個冷饅頭之類,我也不客氣,抓過來就吃,連聲謝謝都不屑於給他們說。我想我現在的樣子一定很讓人討厭,要不然為什麼所有人都遠遠地躲開我?甚至連那些七八歲的孩子,都拿石頭扔我,在我走向他們的時候,一鬨而散,遠遠地跑開呢?

他們叫我“瘋子!”。

上 可憎的瘋子

六十二

我喜歡她們叫我瘋子,因為這樣,我就可以明目張膽地在我感到餓的時候,拿起可以吃的東西,塞到我的口裡填我飢餓的腸胃。當然,在我拿那些食物的時候,他們會打我,有時碰到非常兇狠的人會打得更狠,甚至會讓我皮開肉綻,滿臉開花。鮮紅的血順著眼睛淌到嘴裡,我伸出舌頭舔舔留下來的血,發現竟然是鹹的,然後我就笑了,衝著那個氣極敗壞的人,白痴一樣地笑。

()

“瘋子!”

等他們終於打夠的時候,就會對著我的笑容呸一口唾沫,罵一聲然後從我身邊走開。我就笑得更加開心,因為他們不敢打死我,我知道他們不敢,沒人敢打死一個瘋子,那時犯法的。把血從臉上抹去,我就繼續往前走,陪伴我的,只有那幾只“嗡嗡”亂叫的蒼蠅。不知不覺中,我竟然有點喜歡上它們了,可惜我總抓不住它們。它們也害怕我,總在我的手抬起來的那一瞬間,飛出去老遠然後再飛回來或者在我身後跟著我。其實我很想告訴它們,我一點也不想傷害它們,只想讓它們在我手裡呆上一會,讓它們聽聽我和箐的故事,讓它們知道一下,自從箐離開我以後,我有多寂寞。可它們膽子都太小,我努力了兩次,也不願意搭理它們了,任它們飛來飛去吸食我傷口的膿血。

可眼前這個男人打我的時候,我卻反抗了,因為他要搶我的東西。

我只是一個可憎的瘋子,為什麼連最後一點東西,也要給我搶走?

這是個小鎮,風景很美麗的小鎮,我來到這個小鎮的時候,好像是是上午時分。我喜歡這個小鎮,所以儘管我已經餓了三天,但我卻不想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