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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頁

你沒有寫信給我。信箱總是空的。事實上我不想你寫信給我。我不大喜歡信,兩個人到了要寫信的地步,感情總已相隔很遠了。

你說你喜歡看我的信,我的簽名總是很大的,你說:像簽一張檔案,黑字白紙,賴不了。事實上我的字很難看,只有簽名是熟練的,所以有機會表演,總是簽得很大,像一個女明星。

在舊金山,很冷。

我把手插在口袋裡。

我問你:「當冬天來時,如果我還可以見到你,你會不會讓我把手放在你的大衣口袋裡?」

你轉過頭來,你說:「可以。」

「希望在冬天還可以見你,」我說:「我會把你的大衣口袋都墜壞。」

我希望可以在冬天再見你,我會向我哥哥借他火狐爪裡子的袍子穿,把頭髮都藏在一頂帽子裡,扮小子給你看。我胖了這麼多,不知道還扮得像不像,以前是像的。

你在冬天會買冰淇淋給我吃?

你說你會常常買冰淇淋給我。無論如何我已經吃了很多了。

我愛上你大概是因為這些冰淇淋吧。我總想找一個藉口來記起你,或是忘掉你,你從來沒有叫我忘記你。我很高興。我情願你忘記我,那沒有關係,但是可別叫我忘記你。

我站在你背後。

我不要站在你前面,因為你可以看到我臉上對你的感情。我還是站在你背後好得多。

但是現在一切都完了。

「東京呢,你可喜歡東京?」你突然問。

是的,我說:是的我喜歡東京,因為東京也是一個開始,我喜歡東京,它常常下雨。雖然我一直沒買到那套白色的衣服,我們在雨中走了大概六個鐘頭,你可記得,我記得每一件事,買不到衣服並沒有關係。

當然我記得東京。我甚至偷了一輛腳踏車來玩。我一個人坐在船頭,我曉得你會出來,你還真過來了。在我旁邊坐著,不發一言。我裝著沒看到你。你是為了我才到船頭來的?我從沒問過。

但是我喜歡舊金山比東京多。

有這麼多花店,我想買給你一大堆花,不是一枝,是一大堆。你給我如此的快樂,我應該還你以花,很多花。

我們還開車去三荷西。

你開了兩個鐘頭的車,我在你旁邊看地圖。(是的我喜歡舊金山。)我從來沒有看過公路的地圖,但是我沒叫你失望。你說:「你的記性好,幫我好好的看著地圖。」我很驚慌,我說:「我的天,我根本沒有記憶力。」「不,」你說:「你記性很好。」你的聲音很堅決。

但是我沒有讓你失望吧。公路101南。

我們終於到了三荷西。

第一次有人相信我辦得了事,而且我居然辦到了。連我都實在不相信自己。我記得我穿紅色的毛衣,黑褲子。這條褲子現在洗得縮了水,我在冬天再見你,恐怕要買一條新的了。你埋怨我的長褲總是莫名其妙的十分貴。我會記得你說這個話的神情,真的,我會記得一切。

我們選了大半天,然後就坐下來吃點心。我總是肚子餓。我給你三塊錢,我要請客。你說三塊怎麼夠,硬是再搶了一塊去,你使我這麼的笑了。

平常十分之七的時間你總是罵我。然後在我做了錯事之後你並不怪我。我把你的東西都漏在鞋店裡了,你只很輕描淡寫的說:「回去拿吧。」

我對你也是十分容忍的吧,停好了車然後忘了車停在哪裡,上千上萬的車子。走遍了停車場找。找到了車你還讓我對旁邊的車大嚷,問他們怎麼回舊金山。我都照做。

我非常喜歡舊金山。如果你說讓我們留下來吧,我是會留下來的,如果你問我,我甚至會留在紐約。我是個一無所有的人,不比你。

現在我獨自在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