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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字畫押但還要有另一個司正旁聽審理後認可籤押,最後還得過宮正的面——這套流程不一定每次都能一絲不苟做完,制度這種東西久了,就有流於形式的可能。

但楊宜君這個時候說出來了,確實有這個風險。

「或許李司正有法子鑽空子,可是小女並不是個麵團人,就是讓人欺負死,也找個沒人的地兒,免得煩擾到了人——李司正要看看小女如何不認罪,弄得一定要宮正來審麼?」

這些日子,楊宜君可是好好學了一回六局二十四司的規章,以及宮規的!

所以她知道,只要她撐著不認罪,用刑也不認罪,就得一遍遍過堂。過堂次數達到一定的數字,案子按規矩就會給到宮正那裡,然後宮正聯合兩位司正公審,真本身也是一個防止冤假錯案的規矩。

李司正是真沒想到今天會遇到個硬茬子,平日裡她都出動了,小宮女見她,怕都怕死了,哪裡還會想到如何為自己分辨?等到順利監管起來,真正犯了事的自然撐不住,而就算沒犯事的,在她的恐嚇下也往往會『認罪』。

不認罪就會用刑,就會一遍遍過堂!只要過堂次數不超過限度,沒人會過問這事。

靠著這個威懾,又私下派人去說,早點兒認罪早點兒完事兒,她這裡懶得計較,罰完了,還能揀著沒那麼差的地方送她走唬人很有用。

她其實有點兒後悔收人好處了

只不過事已至此,也沒辦法了,只能硬著頭皮道:「巧言令色,真是巧言令色!到底是外頭來的小娘子,驕縱、沒得規矩!都在宮中快一月了,難道什麼都沒學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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