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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負的,雖然在心中腹誹,卻還是有幾個年輕的人事專員跑過來拿了他的離職申請去辦手續。

沒一會兒,手續就辦好了,巫穆也不理會仍舊瞪著他的李遙,從今天起,他就是自由身了!

巫穆拿著人事開的離職證明離開了星耀大廈,其實他和星耀的合同只有幾天就到期了,作為經紀人的李遙早就該拿著新合同找他簽約了,不過李遙有自己的想法,巫穆也有自己的私心,兩人不約而同的忽略掉了這個問題。

照例說,離職申請是需要提前一個月遞交的,巫穆的做法不符合規定,不過他也不擔心,一來他並不是大牌,連三線都算不上,公司一般也不會和他這樣的人太過計較,二來從法律上來說,對方已經受理了自己的離職申請,就算日後再有什麼問題,也不是他的問題,這也是為什麼他一定要拿到離職證明的原因。

巫穆正準備走去最近的公交車站,卻突然感覺後方有點什麼事情將要發生。

這也是五感特別發達的人特有的感覺,就好像有些人能夠察覺到危險一樣。

巫穆一回頭就看見一個相貌猥瑣的男人正在搶一個女士的拎包,那男的三十多歲的樣子,穿著一件普普通通的舊T恤,頭上還帶著個棒球帽,大概是為了遮擋面部,以免被監控拍到。那個女士也是三十多歲的年紀,整個人保養的比較好,打扮也很時尚,身材瘦瘦小小的,這大概就是她被盯上的最主要原因。

巫穆不是一個愛管閒事的人,不過既然預感到這個女人將會和自己瓜葛,自然不能不管不顧。

此時周圍人已經從女子的大叫聲中瞭解了事情的始末,但是依舊沒有一個人上前,那女的正值絕望之際,卻突然感到搶匪的力氣一鬆,接著就見搶匪向前一撲倒在地上。

人都是愛湊熱鬧的,先前見沒人上前,自然不敢有什麼動作,現在見有人出手了,又一窩蜂的趕去幫忙。

眾人七手八腳地制服了搶匪,又有人抽空報了警,附近的警察很快就趕了過來,那個女士因為是受害人,需要配合警方去做筆錄。

臨走前,她特意要了巫穆的電話號碼,也許別人在一片混亂中會看不清是誰最先出手的,但是她的洞察力可是在編劇界裡出了名的,自然不會認錯最先伸予援手的人。

巫穆也沒有假惺惺地推拒,直接將號碼告訴了對方,他摻合進這件事裡本來就是為了從中獲利,再假裝成見義勇為可不是他的風格。

不過巫穆的氣質配上那張臉實在是讓人生不出他很庸俗的想法,只會讓人覺得他性格直爽,顯然,那位被搶包的女士就是這樣認為的,在巫穆給了她自己的電話後,她不但不認為巫穆是個見錢眼開的人,反而覺得對方很爽快,對巫穆的好感又上了一層。

巫穆回到家的時候,方華已經將午飯做好了,方華說是巫穆的助理,其實也就是掛了個名頭,和星耀籤的還是臨時工合同,現在巫穆不在星耀做了,他自然也不會再去那裡。

方華晚上還有一份酒吧調酒師的工作,工資不錯,也不算特別辛苦,就是上班時間有點晚,總要熬夜。

巫穆既然決定了還是想進演藝圈發展,就打算讓方華繼續擔任自己助理的工作,一是因為他最信任方華,有方華當他的助理想來可以省不少事情,二則方華有一定的助理經驗,對自己也夠盡心盡力,比起另外找助理會好許多,最後嘛,也是他不希望對方像現在這樣辛苦,酒吧的工作再好,畢竟生活不太規律,對身體不好,如果可能的話,巫穆還是希望對方能擁有一份作息時間正常的工作。

巫穆和方華講了自己的想法,方華笑著調侃到:“行啊,等小巫找到新的演出工作了,我再去給你當助理。”

方華的話自然沒有問題,但是那語氣頗有一種哄小孩的感覺,就好像孩子給家長說自己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