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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所謂的待遇,姑且不說上輩子的那個世界。這個世界我從漫畫中看到的,也要比流星街好上很多倍。又有誰不喜歡豐富的食物,乾淨的房間和溫暖的被褥呢?

“那到沒有。”富蘭克林又重新向前走去,“也不會一直待著,只不過現在還是覺得呆在流星街比較安心點。”

流星街的孩子拼命想要出去,最後兜兜轉轉還是想要回家去。那種地方,除了垃圾什麼都沒有,究竟有什麼好?

抬頭一望是連綿不斷的垃圾山脈,成群的蚊蠅,就連建築物都陳舊不堪。

難道是真的因為已經習慣了那種終日充斥在鼻子中的臭味,就好象覺得臭味變成香味了?或許這就像媽媽味道的醬油湯一樣,無論有多簡陋,故鄉始終是故鄉。

可我的故鄉在哪裡呢?

跟富蘭克林告別,回到房間,處理了一下傷口,隨後進浴室洗澡。

傷口碰到水容易發炎感染,心臟被刺穿後還有三十秒到一分半鐘的存活時間。

前一半葉小歡知道,後一半洛西西知道。

葉小歡活了十六年,洛西西到這個世界已經有五個年頭。用三分之一時間在混日子,三分之間時間去跑路,剩下的三分之一時間在殺人。

從被弄到這裡開始,已經過了將兩年多——有時候覺得時間一晃而過快得很,有時候卻又覺得度日如年,一天如同一輩子那麼漫長。

變化是細小的,不引人注意的。身體開始進入青春期的兆頭,臉上開始發豆豆。春夢沒有,個子到是長高了幾公分,大概能夠摸到富蘭克林的肩膀。他到是變得越來越剋制和謹慎,只是那張臉還是一如既往地醜。也或許是因為這個原因,如果有富蘭克林在的話,來找麻煩的人幾乎沒有。

洗完澡出來,剛躺到床上,忽然管事的進來一個,遞給我一張紙。“後天的比賽。”

紙上寫的是一些對手情報。當然一開始是沒這種待遇,到了十多場之後才給的,據說是為了增加比賽精彩程度,讓選手有些準備。

“不是今天才剛剛打贏一場麼?”我皺眉。

“提前了,因為老闆要來。”他解釋了一下,“據說老闆會帶客人來觀看比賽,所以要安排一場精彩的。”

“這麼說來,我前途堪憂啊。”我拉長了嗓子長嘆了一聲,把這傢伙給逗樂了。

他哈哈一笑,頓了頓又說:“雖然難度比較高,不過這次老闆開恩了。你只要贏了這一場,就能自由了。”

乍聽見自由這兩個,忽然就覺得十分不習慣了。這種感覺,就好像近鄉怯情——期盼著期盼著,臨到點卻又害怕而退縮。我自嘲似地聳了聳肩。

“我是一直看好你的,每次都下注你贏,可別讓我輸錢啊。”他說了幾句就走了。

所謂的老闆,自然就是神父。這將近兩年我從來都沒見過他本人,聽那些打工仔說,他自己的確很少來,就算來也不太會到我們這裡來晃著。

只不過……打贏了就能得到自由……這種巨大誘惑之下的緣由,自然是想要比賽更加你死我活,問題在於,到底誰會死……

——低下頭看看紙上的資料,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氣。儘管紙上沒有對手的名字,但竟然有五個。奶奶的五個打一個,還要要不要臉?

仔細往下看,一眼撇到“能夠雙手放出連續氣彈攻擊”的字樣,當時我就崩潰了。那分明就是富蘭克林,富蘭克林這時候的工夫當然沒漫畫中友克鑫拍賣會那時候麼牛逼,一顆子彈是絕對打不死人的。可挨他十幾顆子彈,也是絕對會死的。

就算欺負小孩也得有個限度吧……

我站在競技場的入口,因強光照射而微微眯了眯眼。

競技場半邊頂蓋遮擋住了觀眾席位上直射的陽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