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知之明。他的小說充滿傳奇的浪漫色彩,構思巧妙周密,情節起伏曲折,經常到了“山窮水盡疑無路”時,忽而又“柳暗花明又一村”,引人入勝,使人愛不釋卷,無怪乎喬治·桑說,大仲馬的小說把人引入“一個充滿了奇事、英雄、奸賊、魔術師、冒險家的世界”。讀者彷彿被捲進了驚險事件的漩渦,隨著主角的命運旋轉,時而嘆息,時而擔心,時而欣慰,直到結束掩卷,才舒了一口氣。
大仲馬的創作,不僅以情節取勝,還體現了浪漫主義專寫奇人奇事等創作原則,對鞏固和發展浪漫主義文學流派,起了不可磨滅的作用。因此他受到同時代許多著名作家的高度讚賞,如雨果、諾迪埃、拉馬丁和米舍勒,都一致認為大仲馬很了不起。拉馬丁寫信給大仲馬說:“我對你的看法是一個驚歎號,”米舍勒稱大仲馬是“大自然的一股力量”。大仲馬在描寫某些時代和事實,某個階層和它的典型人物時,也運用了現實主義的手法,例如在《瑪戈王后》中所寫的宗教戰爭,在《基度山伯爵》中所描寫的王政復辟時期幾個暴發戶搖身一變,成為上等人的歷史,等等。在他的小說裡雖然好人和壞人涇渭分明,但是並沒有臉譜化和概念化,作家透過一連串的行動和生動的對話,把他們寫成各有鮮明個性,栩栩如生的人物,而不必求助於冗長的大段描述。因此把大仲馬同通俗小說作家一起打入文學的底層,是不公道的,畢竟沒有一個作家,比大仲馬更有豐富的想象力;任何平凡的事物,一經他的藝術處理,立刻變成充滿活力、生氣勃勃的傳奇;沒有任何作家,擁有比大仲馬更多的熱心讀者,這是一個重要現象,值得研究文學社會學的人加以重視。
《蒙梭羅夫人》是一部歷史小說,同《瑪戈王后》及《四十五衛士》合成三部曲,描寫的是亨利三世統治時期的法國。這部小說正如大仲馬的其他歷史小說一樣,有英雄,有美人,有主持正義的宮廷小丑,有陰險毒辣的篡位者,有正統的國王,有年邁的王大後;這些人物用愛情、妒忌、貪婪、陷害幾條線索交織在一起,就構成刀光劍影、血濺宮廷的一幅幅色彩斑駁、光怪陸離的畫面,引人入勝,趣味無窮。至於歷史嘛,正如大仲馬自己所說的:“什麼是歷史?歷史是我用來掛小說的一隻釘子。”大仲馬青年時期受司各特和莎士比亞的影響很深,他的歷史劇《亨利三世及其宮廷》又一炮打響,所以他立志要將法國曆史寫成小說,他組織了一個班子,專門研究各個歷史時期的環境、氣氛、衣著和生活習慣,供他寫小說之用。其中尤其是歷史家奧古斯特·馬凱,從1839年到1851年在他的“工廠”裡工作,對他寫出幾本傑作幫了大忙,使他筆下的每一個朝代都具備這個朝代的特點。然而大仲馬是小說家,不是歷史家,正如《三國演義》不是《三國志》一樣,他有時以一些歷史事實為題材,按照主角心理的需要來重寫歷史,有時把真實的歷史人物和虛構的人物同時敘述,使人撲朔迷離,真假莫辨。總之,他完全按小說情節的需要來寫歷史,因此有不少歪曲、錯誤和顛倒黑白的地方,有人稱譽他“寫出了比歷史更真實的歷史”,那是因為他有編織離奇曲折故事的天才,他用藝術的虛構,來補充歷史的不足,就製成了藝術品。《蒙梭羅夫人》也一樣,借用亨利三世時代的若干歷史事實,刻畫出若干鮮明生動的人物形象,這就是本書的高度文學成就,有誰如果把這本書當作歷史來讀,那就未免太天真了。
鄭永慧
1987年11月
本書導讀
法國大文豪大仲馬與中國古典作家“反彈枇杷”,寫了一個“美女救英雄”的動人故事。
16世紀時出入法國國王亨利三世宮廷的都是一些貴族劍客或勇士,其中既有依附於國王的,也有不依附國王而忠於安茹公爵的,兩派勢成水火,鬧得不可開交。
比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