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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李委員敖:你能保證不會出於“國安局”的賬嗎?

薛局長石民:不會出於本局的賬。

李委員敖:好的。本席是否可以去參觀“臺灣綜合研究院”第四所?局長能否安排?因為那是貴局創辦的,到目前為止,也是由貴局編列經費,本席是不是可以參觀?

薛局長石民:本局現在和“臺綜院”在公事方面已正式停止關係。由於本局要收回財產,因此已和“臺綜院”停止關係。

李委員敖:所謂停止關係,是不是說“臺綜院”成為債務人,欠“國安局”錢?

薛局長石民:是的。

李委員敖:貴局現在和“臺綜院”是否只有這麼簡單的關係,沒有其他關係?

薛局長石民:是的。

李委員敖:好極了,本席就等貴局進一步向本委員會報告。因為局長曾經講過,這不是機密。本席要求“國安局”進一步給本委員會書面說明,以告訴本委員會進度。

薛局長石民:可以。

李委員敖:現在律師請到了,請在兩週以內以書面資料向本席報告進度。謝謝。

薛局長石民:謝謝。

香蕉好吃嗎?

2005年10月13日,我在“國防委員會”質詢“國安局”局長薛石民,記錄如下:

主席:請李委員敖質詢。

李委員敖: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薛局長,香蕉好吃嗎?

主席:請“國安局”薛局長答覆。

薛局長石民:主席、各位委員。非常好吃。

李委員敖:謝謝你!方才“國安局”給本席的報告,本席根本就拒看,因為這又是你們的老套,看完後就要當場收回,認定我們就是會洩漏機密,根本就不尊重我們,所以本席拒看。另外一個拒看的原因是,方才盧委員已經逐一核對出來,這本報告根本就沒什麼新東西。局長,本席認為你實在太小看我們“立法委員”了,你以為帶這麼一大堆人來,就可以把我們哈拉哈拉、敷衍過去嗎?你方才答覆盧委員時表示,會聽從律師的建議,一切依法解決,但這麼一個簡單的業務,不能依法解決,還要等對方召開董事會,這樣的律師根本就請錯了,本席建議你們換個律師。這件事處理得拖拖拉拉,對你們“國安局”的形象實在影響太大了,所以,本席還是勸你依法解決,並向我們報告進度,否則是過不了關的。

其次,你方才提到,洩漏情報會傷天害理,請問到底是誰傷天害理?不是李登輝嗎?導彈案子他講出來了,害得雙方的人都受到傷害;不是###嗎?這些你為何不去追究呢?基本上,本席認為“國安局”的整個方向錯了。“國安局”的職責並不只是要設計如何防堵敵人、打擊敵人,還有一個重要方法,是以化敵為友的方式來保衛“國家”安全,而今天“國安局”的作業正是缺少了這一方面,其原因就在於你們犯了一個邏輯上的錯誤,即beg the question,就是把未判定的結論放在大前提上來詢問別人。譬如,我問局長多久沒有打老婆?結果你一回答就錯了,因為這表示你承認打老婆,所以,是我把結論擺在前頭陷害你,你是輸定了。今天,“國安局”的做法也是把結論擺在前頭,結論就是我們與海峽對岸是敵對的、是不可能化敵為友的、我們是佔不到便宜的,所以,我們只能用今天這種類似圍堵、閃躲的方式,以小擊大硬搞。本席以為,“國安局”局長應該要有宏觀的視野,能告訴人民如何減低海峽兩岸緊張的關係,而不是隻有靠打;但是,你們整篇報告中提到的,都是打,都是防範,把別人都當賊,就像今天把我們“立法委員”都當賊一樣,怕我們洩漏了你們的秘密,顯見你們整個大前提都已錯在先了!作為一個“國家安全域性”的局長,你有責任,也有使命讓全民瞭解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