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現在有一種什麼感覺?”金洋立即興奮的道:“我感到自己的全身充滿了力量,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自信和強大。如果再遇到昨晚那個黑衣人,他絕對不是我的對手,我會讓他死得很難看!”師王點了點頭,柔聲道:“看來,你已經與千殺融為一體了。”金洋感激得向師王道謝了一番,然後低頭望向手中散發著淡淡紅光的魔刀。
從此以後,自己再也不需要透過唸咒語來召喚聖光了,只要手握魔刀,聖光便會立即冒出。
從此以後,自己再也不需要透過咬破舌尖的方法來啟用聖光的力量了。只要手握魔刀,聖光的力量便會被自動激發,而且,那力量比以往的還要強大。
從此以後,只要手握魔刀,那自己就再也無所畏懼了!金洋望著手中的魔刀,感覺自己彷彿是高高在上的神,世界上再也沒有任何問題能夠困擾他了。以後,無論是神是魔,只要讓他感覺不爽。他便會格殺勿論!
第二天中午,金洋與施利坐上了前往紐約的飛機。
晚上七點,紐約曼哈頓區的一家五星級酒店中。
金洋在豪華的浴室中很爽的衝了個涼。
初到這個陌生的城市,金洋剛開始還有幾分新鮮感。但是,不久之後,他便感覺非常鬱悶了。
到處都是奇形怪狀的人,耳邊全是聽不懂的語言。嘰嘰咕咕嘰嘰咕咕的,快要將金洋煩死了。
望著眼前陌生的一切,金洋心中生出了一股深深的寂寞與孤獨,他感覺自己與這個城市格格不入。如果不是有施利陪伴著他,他真想立即離開這個城市。回到自己的國家。
還是自己國家好啊!
金洋由衷感嘆道。
幸好施利的英語不錯。足以應付各種場合。
事實上,如果不是因為施利的穿著和氣質不凡,在他們剛剛踏入這間五星級賓館時,金洋便會被當成流氓趕出去。
金洋仍然穿著他以前自認為很酷,很有型的衣服,走起路來大搖大擺,十足的流氓氣質。
相比之下,施利則彷彿一名東方的貴族。一名很懂禮節的紳士。他穿著得體而名貴的西服,手中提著價值不菲的皮箱。無論看見誰,他都會面露和藹可親的微笑。
其實,施利的心中也是十分的彆扭,但他畢竟是有經驗,經歷過大風大雨的梟雄,很快。他就適應了這種陌生的環境,知道在這個他方,什麼樣的人是受歡迎的。
而施利曾經專門請高階教師教授於自己的英語,在這個時候也派上了用場。經過剛開始的試驗性交流,施利已經可以隨心所欲的使用那些英語了。
兩人先後衝完涼後,便下樓用餐去了。
“等會我們要不要去那個紅狐狸華人俱樂部?”金洋用餐巾紙擦了下粘滿了油的嘴,問道。
“那是我們現在唯一的線索。憑我們兩人的實力,也沒有什麼人能夠拿我怎麼樣。”
施利揮了揮手,召服務生過來買單。
“好吧。不過我們現在還不知道那個俱樂部在什麼地方。”
金洋自從得到魔刀千殺之後,心中再也沒有任何畏懼了。
“那很容易,只要打輛計程車便成。難道你還擔心司機連那個俱樂部都不知道嗎?”施利多給了服務生一百美元,作為小費。那名服務生歡天喜地的連連道謝,當然,那服務生的語言,金洋是無法聽懂的。
金洋傻笑著摸了摸頭,道:“這個鳥地方,真不是人待的。唉,真不明白,這個世界上分這麼多語言幹什麼,真麻煩。”
施利知道金洋非常鬱悶,他起身拿起外套穿上,道:“是很麻煩。如果有一天,世界上再也沒有國家界限了,那交流就方便多了。”
“不過,我們恐怕無法看到那一天了。這也不走我們這些人該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