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方而來。數所在日而來不正之風。皆謂之虛風也。三虛者。乘年之虛。逢月之空。失時之和。三虛相搏。則為暴病卒死。兩實一虛者。只傷於虛風也。淋露寒熱者。
汗出而為寒為熱也。犯其雨溼之地。則風溼相擊而為痿。其有三虛而偏中於邪風。則為擊僕偏枯。故聖人避風。如避矢石矣。倪仲玉曰。重言聖人避風。如避矢石者。上節謂避太一出遊之第一日。此避太一立於中宮所朝之八風也。
卷九
九針論第七十八
屬性:黃帝曰。餘聞九針於夫子。眾多博大矣。餘猶不能寤。敢問九針焉生。何因而有名。岐伯曰。九針者。天地之大數也。始於一而終於九。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時。五以法音。
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風。九以法野。黃帝曰。以針應九之數奈何。岐伯曰。夫聖人之起天地之數也。一而九之。故以立九野。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黃鐘數焉。以針應數也。一者天也。
天者陽也。五臟之應天者肺。肺者。五臟六腑之蓋也。皮者。肺之合也。人之陽也。故為之治針。必以大其頭而銳其末。令無得深入而陽氣出。二者地也。人之所以應土者肉也。故為之治針。必筒其身而圓其末。令無得傷肉分。傷則氣得竭。三者人也。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脈也。故為之治針。必大其身而圓其末。令可以按脈勿陷。以致其氣。令邪氣獨出。四者時也。時者。四時八風之客於經絡之中。為瘤病者也。故為之治針。必筒其身而鋒其末。令可以瀉熱出血。
而痼病竭。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於子午。陰與陽別。寒與熱爭。兩氣相搏。合為癰膿者也。
故為之治針。必令其末如劍鋒。可以取大膿。六者律也。律者。調陰陽四時。而合十二經脈。虛邪客於經絡而為暴痺者也。故為之治針。必令尖如 。且圓且銳。中身微大。以取暴氣。七者星也。
星者人之七竅。邪之所客於經而為痛痺。舍於經絡者也。故為之治針。令尖如蚊虻喙。靜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氣固之。真邪俱往。出針而養者也。八者風也。風者。人之股肱八節也。八正之虛風。八風傷人。內舍於骨解腰脊節腠理之間為深痺也。故為之治針。必長其身。鋒其末。可以取深邪遠痺。
九者野也。野者。人之節解面板之間也。淫邪流溢於身。如風水之狀。而溜不能過於機關大節者也。
其為之治針。令小大如槌。其鋒微圓。以取大氣之不能過於關節者也。
此篇論九針之道。應天地之大數。而合之於人。人之身形。應天地陰陽而合之於針。乃交相輸應者也。天地人者。三才之道也。天地之大數。始於一而成於三。三而三之成九。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黃鐘之數焉。以針應數也。肺屬金而位居尊高。為臟腑之蓋。故應天者肺。脾屬土而外主肌肉。故應土者肉也。而脈者。人之神氣也。故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脈也。經絡出於四肢。以應歲之十二月。故合於四時八風。五居九數之中。故主冬夏之分。分於子午。律分陰陽。故合十二經脈。七竅在上。故應天之七星。人之四肢。應於四旁。骨有八節。故應八方之風。九野者。在天為分野。在地為九州。在人為膺喉頭首。手足腰脅。故曰其氣九州九竅。皆通於天氣。此論九針之道。通於天地人。而各有其式。各有其用也。
黃帝曰。針之長短有數乎。岐伯曰。一曰 針者。取法於巾針。去末寸半。卒銳之。長一寸六分。
主熱在頭身也。二曰圓針。取法於絮針。筒其身而卵其鋒。長一寸六分。主治分肉間氣。三曰 針。
取法於黍粟之銳。長三寸半。主按脈取氣令邪出。四曰鋒針。取法於絮針。筒其身。鋒其末。長一寸六分。主癰熱出血。五是鈹針。取法於劍鋒。廣二分半。長四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