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多學習一些中層知識。
而這個留下了蠕蟲病毒的駭客,則正是林宇打算偷學的物件
第三百四十章 大殺四方
一個駭客,即便是再厲害的駭客,如果沒有效能良好的系統來搭配他的話,他的實力再強,能發揮出來的也只能是一部分。
但是,若是這個駭客有一款效能強大到,甚至比他的駭客技術還要強勁的地步。那麼這個駭客自然能夠完全發揮出自己的實力來,而且,不僅僅是完全發揮,甚至是超越,都有可能。
所以,現在的林宇,所擁有的實力,便是如此。
林宇本來的駭客技術就很強,現在又有外星人作業系統,再加上從資料庫裡學來的知識,完全稱得上是今非昔比呢。
只是一會兒的時間,林宇就將在忠誠安全網路技術有限公司的網站外面,架構出一層防禦系統。
接著,林宇才又去看了看病毒的分析情況。
這個時候,外星人專用掃描器也已經掃描完畢,看著掃描出來的資訊,林宇一瞬間便明白了這款病毒的主要原理。
明白原理和知道原始碼,對一個駭客而言,這款病毒按理就可以輕鬆解決了。可林宇一直靠著外星人專用掃描器的幫助,是以很少對病毒有什麼研究。
但這一款病毒,林宇卻正好知道。因為,在外星人資料庫裡,就有對這款病毒的描述。
簡單來說,這款病毒應該也是一款新型的蠕蟲病毒,在資料庫裡有資料提過,這是利用一種漏洞可以研究出來的一款傳播速度極快的病毒,目前這款漏洞還沒有被發現,所以這款蠕蟲病毒目前在網際網路界,倒是無人知曉。
林宇也是巧合之下,在資料庫裡看到了這款蠕蟲病毒,而比起鬼徒的病毒而言,這款病毒甚至要更強大一些。
事實上,正如描述所說,這款病毒不僅擁有一定的破壞力,而且傳播能力卻極其強大,這種傳播能力極其強的病毒,林宇雖然在資料庫裡見過說明,但樣本卻是第一次見到。
而在林宇所知道的病毒之中,即便是鬼徒的病毒,恐怕也不能達到這種瘋狂的傳播速度。
網路病毒按理和生物學上的病毒類似,那就是他們都有一個特性,傳播速度越快,危害也就越小。
而傳播速度慢,甚至不能傳染的病毒,危害相對而言也就要小上許多。這款病毒卻不僅傳播速度快的病毒,而且他的破壞力也並不小。
林宇雖然對病毒研究不多,但卻知道蠕蟲病毒。
這幾乎是一個駭客基本的知識,但凡是混駭客這一行的,總歸都會知道這種病毒。說起來,世界上影響能力最大的病毒,便是蠕蟲病毒呢。
最早出現蠕蟲病毒是在1988年,由美國CORNELL大學研究生莫里斯編寫的蠕蟲病毒蔓延造成了6000多臺計算機停機,直接經濟損失達9600萬美元!
這種病毒的瘋狂傳播性可想而知,而最早出現的這款蠕蟲病毒的名字,便被叫做莫里斯蠕蟲。
莫里斯蠕蟲的程式只有99行,利用了Unix系統中的缺點,用Finger命令查聯機使用者名稱單,然後破譯使用者口令,用Mail系統複製、傳播本身的源程式,再編譯生成程式碼。
最初的網路蠕蟲設計目的是當網路空閒時,程式就在計算機間“遊蕩”而不帶來任何損害。當有機器負荷過重時,該程式可以從空閒計算機“借取資源”而達到網路的負載平衡。而莫里斯蠕蟲不是“借取資源”,而是“耗盡所有資源”。
這樣一來,莫里斯蠕蟲就好似是網路中的超級間諜,狡猾地不斷擷取使用者口令等網路中的“機密檔案”,利用這些口令欺騙網路中的“哨兵”,長驅直入網際網路中的使用者電腦。入侵得手,立即反客為主,並閃電般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