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山”,憑什麼這麼輕而易舉,就能得到師尊的芳心? 最重要的是,李錦繡萬萬不能接受自己給自己當師孃的事實! 他知道自己生前不是個純粹的好人,可能離經叛道,可能嬌縱任性,也可能風流成性……但他不是那種不顧倫理綱常之徒,更不可能冒著天下之大不諱,被世人指摘唾棄的風險,跟自己視為父親一般敬慕信賴的師尊在一起! 李錦繡就從來沒想過要和師尊在一起,從未想過! 他是年紀尚小,但男歡女愛那種事情,他並非完全不懂,娶妻生子四個字,他還是理解得很通透的。 娶妻娶妻,那就是要相伴一生的,師尊教過他的,他不曾忘記,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于歸,宜其室家! 生子顧名思義就是要傳宗接代! 他李錦繡何德何能,去踐踏師徒之情,挑戰倫理綱常,辱沒師門和師尊相伴一生,再生幾個娃娃? 修真界人人一口唾沫星子,就能活活把他淹死了。 更何況,他從小就發過誓,要當師尊座下最出色,最乖順的徒弟。 那天晚上他真的記不清發生了什麼,只是覺得師尊身上很香,他很好奇,也很依戀,似乎是親了師尊的唇,後來稀裡糊塗的,就很主動地爬上了師尊的床。 一夜都騎在師尊身上,小馬駒似的顛顛顫顫,快活得要命。 那時意識不清,什麼師徒,什麼倫理綱常通通都是狗屁,他覺得自己很幸福,也很舒暢,從來沒有享受過那般極樂。 根本沒有受到任何脅迫! 是、他、自、願、的!!! 醒來後那些不堪入目的畫面,還跟跗骨之蛆一樣,死死咬著李錦繡不放,無論他怎麼努力,就是擺脫不了,其實不必師尊發落他,他自己都快煎熬地死掉了! 李錦繡甚至還希望師尊狠狠發落他,要打要殺還是要剮,他都認了,事已至此了,事實就是這樣,他百口莫辯也無力替自己申辯,再多的辯解之詞,也都是狡辯而已! 李錦繡渾渾噩噩的,眼淚不知不覺就湧了出來,很快就被溫熱的手指輕輕抹掉了,他煎熬痛苦的同時,江寒溯比他更加煎熬痛苦,嗓子裡像是吞了刀片,只要一想到小徒兒不久前才跟一個小魔頭尋歡作樂過,江寒溯就沒有辦法控制自己的火氣,尤其是欲|火,簡直比把他直接丟進火海中焚燒還要痛苦千百倍。 由於徒兒的不配合,那根藥玉到底沒能順利取出來。 上面塗抹的藥膏已被皮肉徹底吸收了,此刻不取出的話,無異於是樣難以啟齒的刑具。 江寒溯沒有太多猶豫,既然徒弟不想取出來,那就日日戴著好了,直接施法封住。 看他往後還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