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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六十一章 她其實什麼都懂

在洛林看來,最接近路易這種狀況的是《殺死一隻知更鳥》的作者哈珀·李(harper lee),這是李唯一的一本,卻成為了一代代人必讀的經典。當人們問她為什麼不再寫作的時候,她的答案是自己無法再進入那種狀態,也無法再承受那樣的壓力和宣傳。

這一次,洛林真的理解路易。

世人總說他是紐約的奧爾巴赫,可是他從來都不是奧爾巴赫。

奧爾巴赫是nba裡的凱瑟琳·赫本(kathare hepburn),他們站在最初的,長期追逐高峰。

奧爾巴赫用了40年的時間確立了自己的不朽地位。

凱瑟琳花了60年的時間四次當選奧斯卡最佳女主角,以無可置疑的成績成為20世紀最偉大的女演員。

他們有成就自我的方法,路易也有。

路易比哈珀·李幸運,他所從事的事業,是可以讓他在另一個地方重新起步的。

“無論你決定去哪裡,無論你怎麼決定,我和孩子都不會成為你的阻礙。”洛林笑道,“你在家裡唯一的阻力是媽媽,她太喜歡曼哈頓的鄰居了。”

誰不喜歡呢?不過路易覺得,老媽更喜歡的是她走到哪都被免單。

沒有幾個老人家能拒絕95免單的誘惑。

路易苦笑道:“我還沒做出最後的決定,不過,瑪蓮娜,聽到你這麼說我很感動。”

“你還會失眠嗎?”

“大概不會了,不過我要先洗個澡。”路易澀情地問,“你要一起嗎?”

※※※

1994年的nba全明星週末在明尼蘇達舉行。

聽起來很好笑,明尼蘇達?

誰想去那個地方打球?

加入nba四個賽季以來,他們基本是墊底的存在。

傑裡·克勞斯入主管理層以後,雖然在1991年選中天才後衛肯尼·安德森,但他是凱里·歐文的前身,一個打球好看但你沒法指望他帶隊贏球的人。

何況他的頭部結構和歐文差不多。

但他沒有來自阿克倫的過氣國王來帶他奪冠,也沒有杜蘭特那樣強力的好兄弟,還沒有足夠強大的宗教信仰來規避那些會影響他競技狀態的壞習慣——齋月當然不是什麼好習慣,但身為每天都要消耗大量能量的球員,如果真能為了信仰而堅持齋月,那麼他也可以為了信仰而拒絕去做那些有違信仰的壞事,從這點來說,歐文的前身終究是不如歐文的。

安德森成為了森林狼隊史的第一個全明星球員。

克勞斯很高興,他把安德森視作自己在狼隊的業績。

可是,人們至今不知道為什麼他要在1992年放著萊特納不選,而選了拉方索·艾利斯。時至今日,艾利斯雖然一度場均17分,但打法過於依賴身體的他最終不可避免地受了大傷。

所有專業人士都知道,拉方索這種球員一旦受了大傷就回不到從前了。

可以說,克勞斯躲過一劫,因為拉方索在受傷前初步兌現了天賦,人們不會說他有眼無珠,只會說他運氣不好。

雖然克勞斯一直在跟他的老闆說要保持耐心,但他的老闆卻想著把球隊搬遷到另一座城市。

你知道森林狼球迷對此的反應嗎?

他們中的資深球迷寫了一篇文章,不如說是痛斥森林狼隊的檄文,文中核心:“沒有人會為一支每年輸50場比賽的球隊的離去而痛心,感謝你們終於走了,明尼蘇達不需要籃球,我們有維京人和雙城隊就夠了。”

路易當然知道森林狼沒有搬遷成功,但瞭解到這件事還是讓他很驚訝。

他真的覺得明尼蘇達這個地方不適合打籃球。

無論是當地的文化,天氣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