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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天蜈蚣身子又似斷成了十七、八截,一拗一彈,風一吹,便“飛”走了。

追命之所以為“追命”,便是在此役上“定名”的。

他在數百公差,壯丁包圍下,只“追”了兩人的“命”。

——雷衝。

——雷動。

他踢傷了兩人:傷得比上次的傷還要更重,只差點沒殺了兩人,然後他才停了下來,從容就逮。

——他束手就逮之際,一時間,大家為他氣勢所懾,還真不敢上來抓他呢。

那時候,追命才二十三歲。

那時候,追命便已是“追命”了。

他才給下在牢裡,便已給重手對了穴道,先來七次私刑,打得皮傷骨裂、折磨得不成人形。

那是雷大蝦派人賣通了縣官、找人直接進入牢中乾的。

追命雖然傷重,受盡折磨,也自份必死,但他卻不尤不怨,有時還哼著歌,神態自若。

牢中大都是他的同僚,而且他向來好助人,這些人(不管牢子還是犯人)多受過他的恩惠,所以對他也特別照顧。放了他那可是斷斷不可、萬萬不敢的,但找間乾淨一點的牢房、好一點的酒菜,總是不難辦到的。

人人都敬他是一條好漢,有人也說他太傻。何必給小人折磨,也有人奇怪他為何此際還哼得了歌、笑得出來、還能酒照喝不誤?

“往好處想,悲傷也是能快樂的;一味往壞裡想,好事也只有傷悲的份兒!”追命笑說,“我回得來自然就知道大概就折在這裡了:既然如此,難過也這樣過,好過也這樣過,既然是我自找的,求仁得仁,不如好過些過去的好。反正時日無多,我更須過得快活些。”

可是往後他更不好過。

——敵人對付他還好,可是敵人已抓住他的弱點,對付了使他更難過的人。

起先是榮婆婆的鐲子,送到牢裡來;然後是鳳琴兒的耳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