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身”成墓碑,匿身於樹上,藏身於土裡,“寄身”為石牆,都沒有用;追命一嗅,就“聞”出他來了。
——“荷塘晨曦玉如意”還是給追命奪回來了。
但“飛天蜈蚣”卻走得了。
追命在其他捕快差役趕來圍剿何炮丹之前,放了他一馬。
“貪官汙史的賊物,取之有道;”追命還向何炮丹解釋:“但我沒辦法。我要拿回這東西,來為好友申冤。”
飛大蜈蚣沒話說。
他不是對方的敵手,還有什麼話可說?
——有南威之容,方可以論淑嬡。
有龍泉之利,方可以論決斷。
所以他只有:
走。
“玉如意”落在追命手上。
追命把它獻回給縣官。
萬士興大喜過望,忙問追命要的是甚麼。?
追命卻答:願為大人效命。
第二天,追命立刻在衙裡掛單任事。
一個月後,追命成為了正式的捕快——比他以前破了大大小小許多案還快上不知苦幹倍.可謂一帆風順、扶搖直上。
然後,追命就開始辦事。
查案。
——追查小透之死一案。
這時,向“崔小捕爺”“密旨”的人就多了:
阿憫嫂(在鎮長家裡當洗衣的婦人)是這樣說的:
“小透姑娘是個好女孩,她真死得冤啊。以前她初嫁給雷家二少爺的時候,她也是被迫的,不過還滿以為雷家二少會對她好的。誰知……唉,二少爺娶了她,又要了七八個女人,她出身不好,沒有婆家撐著,就算沒發生後來的事,她也在雷家做不成人哪……”
還這是沒敢說“後來發生的事”。
德叔(在鎮長家裡的長工,後來閃了腰,就給雷家趕了出去,現在行乞討飯、晚景淒涼)是這樣說的:
“阿透是個好姑娘。二少雷動,真不是人,玩膩了,就把她丟掉了,這也不就罷了,他還把這標緻的孃兒,當禮兒似的送了大少爺雷衝,盡情蹂躪……唉,其他的事,我都不想說了。”
他“不想說的事”,一位原本跟小透同是賣身(現已給她發了財的兄長贖了身)的婢女鳳琴兒可都嘩啦嘩啦的說出來:
“……小透是好妹妹。她嫁入雷家,雷動把她扔給雷衝,雷衝強暴了她,又丟給他手下,說是獎慰那班為他們殘殺與相爺對立政敵的手足……你說哪,小透天天以淚洗臉,焉能不死?我樣子長得讓人看不入眼,卻也有好處,沒這些嘔心的事!不過她死了,雷家還詆譭她是偷漢子、怕東窗事發而自縊,實在是太過分了……他死的事我也不清楚。”
她“不清楚”的事,一向待小透如同己出的榮婆婆可一清二楚,她已八十一了,都豁了出去,啥都不怕了。
“小透這麼個好女子,怎會偷漢子!他們說有一天看到她和從前一個雜工小廝叫崔什麼的,在院子裡勾搭,這是啥話?雷家的人是找藉口虐殺她罷了!小姑娘也不是自盡的,她頸上一道痕,背上又一道痕,肚子上又一道痕,私處又一道痕……
吊頸難道吊的不止是頸!唏,我替她收的屍,我怎會不知。
追命這才知道:
他們害了她!
——他也害了她!
收齊了罪證,他到雷家去問個水落石出、雲開月明。
“關你什麼事?”雷家二少爺皮問,“她是我老婆,又不是你的,你跟她有什麼來路?”
“如果是你們乾的,”追命說,“我就要逮捕你們。”
“逮捕?我們?我老爹是鎮長,我跟這兒的縣官有交關,跟京裡的丞相也有交情,你抓我們,做夢!”雷衝冷笑,“就算是我們迫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