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有助於弗蘭克更好的開啟國際市場,以及引起以太會的注意…
“組織名字…就叫血鑽!”
莊世楷沉聲講道。
“血鑽?”弗蘭克位於非洲,抬起頭,看向窗戶外,街邊還堆著一疊屍體,屍堆下則是乾涸的血塊。
“這可真是個好名字……”弗蘭克感慨道:“以後血鑽便是我的公司!”
對於一個犯罪家而言,恐怖、血腥、能夠激起憤怒,卻永遠擋不住一顆挑戰底線,躍躍欲試的心。
他也是自己嘴裡的一隻魔鬼!
群魔亂舞才是人間!
站他對面的也是閻王!
莊世楷忽然失去談性,平淡問道:“還需要錢嗎?”
“不需要。”弗蘭克答道:“那顆粉鑽賣出之後,我可以賺到一大筆資金,足夠搭建起血鑽的構建、招兵買馬,在南非發展了。”
“那好,我相信你。”
“啪嗒。”莊世楷結束通話電話,望著座機,輕聲講道:“希望你坐大以後還能聽話,不然…警察專抓犯罪家!”
他根本不畏懼弗蘭克發展後,有什麼反骨仔的行徑,倒不是說鑽石走私集團不夠格,或者說弗蘭克不夠格。
相反,鑽石走私集團在南非有槍有炮、有兵有人、而且天高皇帝遠。
弗蘭克又是聰慧厲害的犯罪家。
這兩者結合,不斷發展,是有資格聽調不聽宣,甚至是“背叛革命”。
不過,想用犯罪家,就要承擔犯罪家的風險。
而莊世楷也有絕對的個人武力可以行使,A貨工廠還有能做事的人,根本不怕出么蛾子,擔得起風險。
“呼。”莊世楷望向窗外,長長吐出口香菸,轉身把菸蒂熄滅。
兩天後,洛杉磯,一家酒店。
弗蘭克穿著西裝,打著領帶,頭髮整整齊齊梳好。
他的模樣帥氣,十足紳士。
彷彿要去參加晚會。
“啪嗒!”
他坐在一張桌子前,掏出一個黑色錦盒推向前方,
巴掌大小的黑色錦盒蓋子開啟,露出裡面躺好的一顆粉鑽。
粉鑽一角掛著一滴乾血。
一名鑑定師輕輕拾起裡面的鑽石,毫不在意那滴血漬,而是沉迷於鑽石的色彩,拿起放大鏡,靜靜看向鑽石。
最終他嘴角露出縷縷笑意,放下望遠鏡,伸出手道:“三千萬美金!成交!”
今日!
“血鑽”的名氣徹底打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