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花招,否則別管他多講義氣,多巴閉,莊sir保準把他另一隻腿打斷,讓他成為“輪椅馬”。
標叔聽完點點頭道:“明白!我這就去辦。”
標叔離開辦公室。
“啪嗒!”莊世楷掏出打火機,點上一根菸,悠悠撥出口氣:“呼……”
“叮!任務開啟:英雄本色。”
“擊斃/抓捕譚成,搗毀偽鈔集團,獎金經驗三百。”
莊世楷雙手環抱於胸前,彈彈菸灰,嘴裡輕嘖道:“切!三百?”
“譚成你可真沒排面!”
“樂色一個啊!”
當晚。
莊世楷驅車前去運來茶樓、飲茶、吃飯。
第二天。
下午。
譚氏集團樓下,譚成披著風衣,戴著墨鏡,威風凜凜地走出大門。
“大哥。”
“大哥!”
一群穿著西裝,面色兇惡的馬仔跟在他身後。
“唰啦。”
一輛轎車停在路邊,一個頭發凌亂,面色邋遢,穿著破舊牛仔衣的男人把車停穩,拉開車門,小跑到譚成身邊,彎腰低頭地笑道:“成哥,車停好了。”
他的肩上還掛著條白色毛巾。
譚成抬頭看向他,面露厭惡之色,摘下墨鏡,滿臉嫌棄的說道:“下次你負責停車!不要搞的這麼邋遢啊!”
只見譚成上前一步,用兩根手指拿著他的衣領,抖著罵道:“真TM跟狗一樣呀!”
“這樣別人會以為我譚成的馬仔吃不起飯,買不起衣服,丟我臉啦!”
二十六七歲,不再年輕的男人低下頭,臉頰帶灰,連連道歉:“對不起成哥,對不起…”
“呵呵,我賞你一口飯吃,是講義氣,念舊情!不代表你可以囂張!”
“穿著破衣服開我車,不知道還以為你是撿破爛的,哪像給大老闆扎車的?這讓我很不開心!”譚成指著男人胸口,一字一句的喊道。
看他這幅表情,不知道還以為他每秒十幾億上下,美國大總統呢!
全港都沒見過這麼囂張的人!
“現在我的鞋髒了!你學會洗衣服之前!最好還要學會幫我擦鞋!”這時譚成把黑色皮鞋踩在路邊的燈柱上,表情譏諷,呸的一聲,把一口痰吐在鞋尖。
原本乾淨整潔的皮鞋,故意給他弄得骯髒。
這個男人一言不發,拿下肩上的白色毛巾,蹲下要替老闆擦鞋。
譚成卻出聲講道:“你的毛巾太髒。”
“用舔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