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陳豐的家暴是被社群居委會的阿姨發現的,是被張枚強勢揭露的,張枚甚至讓耿夢的離婚案登上了當時的婦女報。
耿夢為什麼恨張枚?
看上去是沒有理由的,但是細細想來理由有很多。
概括來說:
第一,一旦離婚,耿夢就失去了陳豐,雖然失去了家暴的丈夫,同時也失去了那個會求饒的丈夫,會對她百依百順的丈夫。
第二,一種無人知曉的,僅存在兩人之間的“共同秘密”,家暴是一種“共同秘密”,如果耿夢不對任何人說起,她的心裡就會漸漸形成一種思想——只有我知道陳豐的另一面,只有我知道陳豐發怒的時候會失去控制。
這些東西是陳豐醜陋的一面,自然不願意被家人親友知曉,耿夢掌握著它們,所以在這個秘密之上,耿夢擁有“談條件”的權利,她佔據著主動的地位。
第三,這筆帳很虧。對於耿夢而言,已經遭受的痛苦,如同是變黃的書頁,不可能恢復原來的顏色。大部分人在經歷家暴之後選擇忍氣吞聲和原諒,並非完全出於對另一半的愛和依戀,而是一種更為隱晦的心理狀態,“既然我已經損失了,如果放你離開我的身邊,我就再也沒有贏回來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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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心理有些類似於賭桌上已經輸了籌碼的人不願意離開,因為一旦離開在賭者心裡就意味著真正的失敗,放棄才是徹底輸了。
也正應了那句老話,有賭不怕輸,賭徒就是這樣的心態。
一旦離婚後,橋歸橋、路歸路,一朝轉身,從此天涯陌路,黃泉路上再相見,彼此早已喝下孟婆湯,當年誰欠了誰,誰負了誰額,從何說起?
這一世兩清,豈不是損失成了定局,再無還本的機會?
有時候,人們以為的心軟其實也是基於選擇的,只是有些權衡和計算在表層之下,藏在奶油蛋糕的最裡面,自己都不一定能夠發現。
很多東西都是選擇之後的決定,只是選擇不再是中小學考試時候那些印在試卷上的題。
耿夢恨張枚,恨的就是兩清之後再無還手之力,張枚二十多年不願意想起耿夢,也是因為她不想知道自己當時可能做錯了什麼,年輕氣盛或是一意孤行,替他人做了決定。
這也是賈院長為何會覺得耿夢當時甚是古怪,提起身上別處是否還有傷口時,耿夢遲疑不決,提起家暴時也猶猶豫豫。
不論其中緣由究竟為何,對於沐春來說,陳豐已經離開,他無法判斷陳豐在家暴時是否處於完全意識清醒狀態,亦或者說正如陳豐母親所言——這個孩子從不說謊,他不知道自己做過什麼。
也許陳豐身上的確患有某種精神障礙,只是人已故去,一切不過是推測。
唯一可能知曉真相的也只有耿夢,她也未必能說得清楚。
李牧對秋桐的感情也和耿夢類似,對於失去太多的人來說,如果再要繼續失去,那麼之前的失去可能就白白浪費了,這份損失無法帶來新的“獲得”,所以李牧選擇原諒並非不能理解。
其中包含有很多層複雜的感情,包括愛、依戀以及若秋桐也離開,他要向誰索要往後日子裡的賠償呢?
所以李牧不希望秋桐出事,他願意把秋桐對他做過的所有事爛在肚子裡,自己慢慢面對傷痛,絕口不向外人道。
沐春不是普通的外人,沐春是李牧唯一能指望的人,他指望沐春拯救秋桐。
當秋桐端著飯重新回到病房之時,李牧從她驚慌失措和滾滾落下的眼淚中看出了秋桐的害怕,也看到了秋桐的懺悔。
這份懺悔不僅包含了事情發生的所有經過,同時也包含著秋桐想要毀滅她自己的資訊。
經歷了太多事情的李牧很清楚把握到了其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