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種玩遊戲時的快感,越是讓我著迷。
當我不能玩遊戲時的空虛,就會越發的使我難捱。
當我在生活中,已無法找到可以寄託感情的替代品時,那麼站在“大霸王”前吼叫著,看著我操持下的人物,在螢幕前恣意地“喋血”,就成了我大腦中唯一的追求。
我對遊戲的痴迷越來越嚴重,我開始不再滿足於那種,只有偶爾的情況下才能玩一次,而且玩一次又只能玩那麼一小會兒的微弱刺激了!
可對於當時的我來說,想痛痛快快地玩一次遊戲的話,第一缺就是錢,第二就是時間!
而我的時間,又是最不值錢的東西。
這樣說來,我缺的就只是買“幣子”的錢了!
跟家裡要是絕對不可能了。
我想買點正常的東西,都不可能給我呢。更不要說要錢打遊戲了,那不是找死嗎?!
可作為社會最底層的我,又不可能去搶。
畢竟六歲的我,可能誰也搶不過。
要飯的話,我又不好意思。
其實我當時的真實想法是,萬一我要飯的時候,人家只給飯不給錢的話,我不是白要了嗎?
賺錢的話,我又沒有手藝在身。
可就算我有的話,也沒法去打工。
因為這事肯定得揹著家裡人。
到近的地方打工肯定會被發現;到遠點的地方打工會耽誤了上學,還是會被發現。
那我也就只剩下偷了。
對於一個六歲的孩子來說,我能偷的,也就只有自己家裡的錢了。
主要我畢竟是一個有過成功經驗的人,我那個價值一塊二毛錢的夢想,不就是靠著這個方法實現的嗎?
其實我還曾經嘗試過,去跟鄰居們借錢的,但是我發現我根本就借不到錢。
說是借,在別人眼裡,那其實就是去騙。
因為當時的我,根本就沒能力還。
我相信我有能力的時候,一定會還的。
可別人不會信。
你看,當人面對一種能夠讓你舒服的東西,並且為之上了癮以後,是多麼的可怕。
就連做事一向嚴謹的我,為了能夠玩遊戲,都打算鋌而走險去騙身邊人的錢了!
也就是說,我已經不介意會不會被發現了。心裡就只會想著,要怎麼才能去舒服一下!
而我在鄰居那裡借不到錢的原因,就得感謝我的爸爸了。
因為他已經替他的兒子我,提前將借錢的那條路,徹底的堵死了。
俗話說的好,兔子不吃窩邊草。
我也不吃窩邊草。
不是因為我信奉俗話。
而是我的窩邊,生來就沒有草。
草都被我的爸爸吃光了!
我記得,那天是一個沒什麼特別的週四。
後來我剛開始接觸股票時,會去討厭每一個週四。
但那天的那個週四,我剛開始的時候並不討厭它,甚至還有些喜歡在裡邊。
這樣說來,那一天的週四,或許是有些特別的。
只是一開始的時候,我並沒有感知到它的特別。
我第一次逃學,是在幼兒園的時候。
說是幼兒園,其實就是一個大一點的人家。
在我逃學的前一天,午睡的時候,我尿了床。
被那個家裡的男主人,一個和我爺爺年紀差不多大的老頭子發現後,狠狠地掐了我的屁股一下。
之後他還把我攆到了客廳去罰站,理由是我想上廁所的時候,沒有提前告訴他一聲。
這讓我很委屈。
每次我都是拒絕睡午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