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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新家

我就是那個成功的反派。

那個時候,我小姨的飯店剛剛擴大了規模。

從一個幾十平米的平房小吃部,直接變成了一個,有著二層樓高加一個地下室的,總面積大概一千多平米的大酒家。

一九九五年的鶴崗,這規模足可以稱得上是大酒家了

而我的二舅媽,則在我小姨那個酒家的隔壁,開了一個旅社。

我的新家,就在她們那趟二節樓的東邊。

當然,我的媽媽,當時自然是住不起二節樓的。

她只能帶著我,住在一個半地下的平房裡。

雖然我還是想不明白,這次她為什麼又從爸爸那裡搬走了。

但我或許猜得到,媽媽會搬去新家的原因,一定是為了她們姊妹之間,可以有個照應。

按照當時的情況來講,其實更多的,應該是我的那些姨娘和舅舅們,為了更方便照顧我的媽媽,有意讓她搬到了他們的身邊居住。

回憶好像一個解密的過程。

我之所以會努力的搜刮著,那些躺在回憶角落裡的,每一個可能被我忽視的蛛絲馬跡,其實就只是想搞懂,到底什麼是人性?

我到底是一個多重人格障礙的精神病患者,還是一個試圖找到人間真理的探險者?

又或許,我只是想知道,人類這樣辛苦的活著,到底她媽的是為了什麼?

而我的媽媽搬到那裡,難道就只是為了開一個電話亭?順便賣賣報紙、賣賣雜誌,再租租書嗎?

不是的,她只是想好好的活著。

而要好好活著,就必須要徹底擺脫我的爸爸!

而她的那些有正事的孃家人們,讓她擁有了再與命運抗爭一次的底氣。

矛盾的是,就在這個地方,我們這些“老百姓”,才剛剛度過一個“高興”的春節呀!

在那個特別的日子裡,我的爸爸,我的媽媽,還有我,應該是如歌裡唱的那樣,是“真呀真高興”的!

成年人的假期,總是比孩子少了許多。

初七之後,大人們都正常上班了。

我和我的那個姐姐,瞬間變成了無人看管的狀態。

只得湊在一起,待在我的新家裡作妖。

有一天,我倆的話題,不知道怎麼的,忽然就變成了身邊那些愛自己的祖輩們。

現在想想,或許是因為每一個被父母丟下的日子裡,在我們身邊陪著的那些大人,往往都是那些祖輩的原因吧。

可聊著聊著,我們就發現這樣很無趣。

因為最愛我的爺爺,她並不認識。

最愛她的姥姥——雖然那也是我的姥姥,又似乎並沒有那麼愛我。

為了讓話題可以繼續,我必須找到一個,能夠讓我倆產生共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