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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 上電視

姜闖的骨子裡,是極其不願,與那些“混子”們為伍的。

搞笑的是,他極力擺脫的,卻是我努力爭取的。

他除了學習不好以外,擁有著我想要的一切。

在與姜闖的交流中,我逐漸知道了,他有一對兒愛他的父母,和完整的家庭。

正是這些,給了他足夠的安全感。

才讓他至始至終都不需要,在家庭之外,尋找那些,可以證明自己存在的東西。

他還有一大票兄弟,隨時待命,願意去幫他“打架”。

無論是現在的“黎明幫”,還是將來的一個“後起之秀”,都在他真誠的感化下,願意與他為友。

最令我生羨的,是後來的他,還有了一段,十分唯美的愛情。

總之,姜闖是一個,堪稱完美的朋友。

可惜,那時的我,不配擁有。

當我為了心中的“理想”,決定放棄他的友誼時,也就意味著,我選擇了一個,我自己想要的,度過青春的方式。

2001年,發生了很多事情。

那一年,“流星花園”的餘溫,仍在大陸蔓延。

一向標新立異的我,是第一個將周杰倫的音樂,帶到四中的人。

也是在那一年,JAY發行了那張,最終奠定了他歌壇地位的專輯,《范特西》。

一首朗朗上口的《簡單愛》,幾乎成為了我們班的班歌。

轉瞬間,他便引領了一個時代。

那一年,我的個子瘋漲。

不到一個學期的時間,我便由一米六零,長到了一米八三。

那一年,我們班換了個新的班主任,是教化學的魏老師。

在初三新開的這門化學課上,我的第一次考試,便以98分的成績,冠絕學年。

排名第二的,是66分。

那年的試卷,是魏老師親自操刀,試圖殺一殺這些,處於人生關鍵階段的,無畏少年們的“銳氣”的。

一戰而殺出重圍的我,立刻便成了她的“心頭之好”。

那一年,已經流連於許多電腦遊戲,近三年時間的我,又一次被媽媽抓到之後,得到了,她此生給過我的第一個承諾:“你只要考全班第一,我就給你買個電腦,在家玩!但是在這之前,你不許再碰!”

說到這次被抓住的原因,那可真是“驚天地,泣鬼神”的!

繼續往返於爺爺家和媽媽家的我,很快便發現了一個“漏洞”。

那就是,出於對我的信任,他們從來就沒有想過,要溝通一下,我是否到達了“指定”的位置。

因此,我便可以在每個週末,都以去爺爺家為藉口,找一個“黑網咖”,快快樂樂地包上一宿。

那一年,寬頻終於得到了普及。

上網的費用,也終於從八塊錢一小時,降為了兩塊錢一小時。

對於許多平民來說,“網上衝浪”,依舊稀罕,卻不再遙不可及。

正所謂:“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

不過如此。

比如“包宿”的價格,依然是非常良心的“五元”。

這剛好,又與我每天中午的那頓盒飯錢,保持了一致。

所以,我只需要一週餓上一頓,便可以攢下,“包宿”所需的花銷。

不巧的是,那段時間,全市的“黑網咖”治理活動,正如火如荼地進行著。

某一個週五,由市文化局牽頭,聯合市公安局與電視臺,對各個容納“未成年人”進入的網咖,開展了一次集中的執法曝光。

正是有了那次執法,我生平第一次以“大頭貼”特寫的形式,有了上電視的經歷。

當時的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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