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年齡,還是其它什麼事情。
對於我來說,我童年的休止符,應該就是爺爺的那頓胖揍吧!
自那以後,我的少年時代,正式開啟了。
雖然,我還是隻有七歲,離傳統意義上的少年,還有著四年的差距。
可既然我已經沒有了童趣,也就沒有理由,繼續賴在童年的時光裡,不肯出來了。
在被爺爺打過之後沒多久,我又得到了媽媽出院的訊息。
再後來,我又得到了,可以每個週末,都去到媽媽那裡度過的機會。
讓我深感意外的是,這個機會,竟然還是爺爺主動提出的。
現在想想,這或許也和那次胖揍事件,有著一定的關係吧。
而我的爺爺,一定自知無法給我更多的物質幫助。才會為了我的幸福,將爸爸的仇恨,放在了一邊。
因為,每次到了媽媽身邊的時候,我都可以很好的改善一下生活。
那個時候,剛開始流行旺旺大禮包。
幾乎每個週日的晚上,奶奶來媽媽這裡接我時,在我的書包裡,都會被媽媽塞上一個旺旺大禮包。
原來,媽媽並不是對我吝嗇,那個時候的她,只是真的窮而已。
因為,當她的條件好起來之後,我的條件也跟著好了起來。
至少當時的我,就是那麼認為的。
再後來,我便徹底的被媽媽,留在了身邊。
而我的生活軌跡,也變成了週一到週五,是在媽媽這裡度過。
週末的時候,去爺爺的家裡。
與之而來的,最大的變化,便是我不得不轉學了。
因為媽媽搬入了樓房居住。
而那個新家,離我的老學校,實在是太遠了。
當然,因為那個樓盤,是大舅開發的。
所以,媽媽是以成本價購買的。
1996年,花了三萬一千塊錢,在最繁華的地段,買了一戶97平米的樓房。
可笑的是,二十多年以後,還是我們的那個城市,還是那個價格,還能買到同樣的房型。
中間的起伏不算,吹掉泡沫以後,一切又都回到了原點。
其實,從心裡上來說,搬到媽媽那裡以後,我反而沒有家的感覺了。
因為,我那個唯一的家人,每天都在忙於事業。
所以,基本上不到了睡覺的時間,是根本見不到人的。
不像在爺爺那裡的時候,我的身邊,至少都會有一個人在陪著我。
對於一個孩子來說,能夠證明愛或被愛的最主要證據,其實是陪伴。
相應的,當我在媽媽的那裡,找不到愛的證據後。
我便只好將我所有的感情,全都投給了學校裡的那些花兒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