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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再見,童年!

無論是年齡,還是其它什麼事情。

對於我來說,我童年的休止符,應該就是爺爺的那頓胖揍吧!

自那以後,我的少年時代,正式開啟了。

雖然,我還是隻有七歲,離傳統意義上的少年,還有著四年的差距。

可既然我已經沒有了童趣,也就沒有理由,繼續賴在童年的時光裡,不肯出來了。

在被爺爺打過之後沒多久,我又得到了媽媽出院的訊息。

再後來,我又得到了,可以每個週末,都去到媽媽那裡度過的機會。

讓我深感意外的是,這個機會,竟然還是爺爺主動提出的。

現在想想,這或許也和那次胖揍事件,有著一定的關係吧。

而我的爺爺,一定自知無法給我更多的物質幫助。才會為了我的幸福,將爸爸的仇恨,放在了一邊。

因為,每次到了媽媽身邊的時候,我都可以很好的改善一下生活。

那個時候,剛開始流行旺旺大禮包。

幾乎每個週日的晚上,奶奶來媽媽這裡接我時,在我的書包裡,都會被媽媽塞上一個旺旺大禮包。

原來,媽媽並不是對我吝嗇,那個時候的她,只是真的窮而已。

因為,當她的條件好起來之後,我的條件也跟著好了起來。

至少當時的我,就是那麼認為的。

再後來,我便徹底的被媽媽,留在了身邊。

而我的生活軌跡,也變成了週一到週五,是在媽媽這裡度過。

週末的時候,去爺爺的家裡。

與之而來的,最大的變化,便是我不得不轉學了。

因為媽媽搬入了樓房居住。

而那個新家,離我的老學校,實在是太遠了。

當然,因為那個樓盤,是大舅開發的。

所以,媽媽是以成本價購買的。

1996年,花了三萬一千塊錢,在最繁華的地段,買了一戶97平米的樓房。

可笑的是,二十多年以後,還是我們的那個城市,還是那個價格,還能買到同樣的房型。

中間的起伏不算,吹掉泡沫以後,一切又都回到了原點。

其實,從心裡上來說,搬到媽媽那裡以後,我反而沒有家的感覺了。

因為,我那個唯一的家人,每天都在忙於事業。

所以,基本上不到了睡覺的時間,是根本見不到人的。

不像在爺爺那裡的時候,我的身邊,至少都會有一個人在陪著我。

對於一個孩子來說,能夠證明愛或被愛的最主要證據,其實是陪伴。

相應的,當我在媽媽的那裡,找不到愛的證據後。

我便只好將我所有的感情,全都投給了學校裡的那些花兒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