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喜歡。
卻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為了表達“喜歡”,絞盡腦汁。
因為我倆早已熟識。
所以,第二天與她相處時,我並沒有表現出什麼異常。
捱到了放學後,我便將那封表白信,偷偷地塞到了她的書包中。
並不是不敢當面交給她。
實在是,想給她一個驚喜而已。
我堅信,她一直在等我去表白。
霍崇林?快別鬧了!那一定就是一個誤會而已!
當天晚上,我又一次幾乎是徹夜未眠。
整晚都在幻想著,她給我回信的內容。
王嬌嬌的字,寫的非常好。
經常被各科老師,點名稱讚。
她的作文,寫的也非常好。
在我接觸過的所有女生中,可以說是唯一一個,與我有得一拼的人。
我倆若在一起,說是琴瑟和鳴,稍顯附庸風雅了些。
但若說是舉案齊眉,那絕對是實至名歸的!
最主要的是,我倆有著類似的童年經歷,可以呵護對方的敏感,理解對方的“神精”。
就在我期待著,王子和公主就要快樂地生活在一起時,在接到我“表白信”的翌日,她卻像是什麼都有沒發生過一樣。
咱就說,六年級。
就那封信的寫作水平,說是平淌全部小學生,不算自負吧?
但她隻字未提也就算了,竟然還完全無動於衷。
整整一天,無論我怎樣明示或者暗示,她就是不搭那個茬。
“難道她沒看見那封信?”
這樣想著,在臨放學前的一節課,我便故意在假裝伸懶腰的時候,將自己的筆,極為“不小心”又十分“巧合”地,掉進了她的書包裡。
“哎呦!書包拿來,我的筆掉進去了!”
不待她做出反應,我立刻便抽出了她的書包,放在了我的腿上,仔細地翻找起來。
過了有好半晌,她才用一個極為平靜地語氣,詢問道:“找到了嗎?要不我替你找找?”
我沒有搭理她,極不甘心地,又認真查詢了一遍。
筆肯定是找到了,“表白信”卻不見了。
“奇了怪了,既然不見了,她就應該是看過了才對啊?怎麼就會沒有一丁點反應呢?”
我正愣神間,她再度催促道:“要放學了,你要是打算揹著我的書包回家的話,記得幫我把作業也寫咯。”
聽有此話,我側過頭去,直視著她的眼睛。
她也不躲閃,與我對視良久,神色如常。
見我仍無歸還之意,她索性又遞過來一本,放學要帶回家的書,微笑著說道:“那你一定記得把字寫的好看一點,別被老師發現了!”
眼見玩笑就要成真,我連忙將她的書包,雙手奉還,推脫道:“拉倒吧!就你那字,跟那印表機打出來的一樣,我可模仿不了!”
她接過了書包後,便沒再說什麼了。
“難道,她是想要學我?也準備偷偷把回信,放到我的書包裡,同樣給我一個驚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