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個“氣勢”。
所以,劉榮也就沒必要下手太狠。
只要從名義上,贏了羅寧就好。
只怪後者的氣性特太大。這場病,純屬是他自己給自己氣出來的。
羅寧的爸爸,當時就要找劉榮的爸爸“說道說道”。
卻早被後者登門拜訪。
幾番道歉過後,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等羅寧再度上學時,腰間便多了那款摩托若拉牌的,第一款帶手寫筆的翻蓋手機。
我猜測,他獲得手機時的畫面,應當是這樣的。
羅寧的爸爸,掏出了自己的手機,遞給了羅寧,安慰道:“明天帶著這個上學!再遇到什麼事情,第一時間給爸爸打電話!誰都靠不住,還得是你爹我!”
重新歸來的羅寧,除多了一個手機外,還新添了一個口頭禪:“不值得!”
那個假期,我們一眾人唱歌時,他就是用“不值得”這三個字,規勸對麗娜“執迷不悟”的我的。
當媽媽突然提起了,羅寧初中時期用手機的事情時,我之所以會覺得吃驚,乃是因為我從未對她提起過。
雖然,我也十分羨慕。
但我知道,這種羨慕,不會帶來任何“好的”結果。如果說了的話,就只是會換來媽媽的一頓臭罵而已!
更何況,對於絕大多數“新奇”的玩意,我早就見怪不怪了。
因為我的媽媽,什麼都有。
她的那些“有正事”的親戚們,還有那些親戚家的孩子們,也是什麼都有。
天天在“富人堆”裡待著的我,什麼沒見過?
羅寧的一個“破手機”而已,簡直不值一提。
即便,我還是什麼都沒有。
但在媽媽的“教育”下,我早已經習慣了,“窮鬼”的身份!
作為一個“窮鬼”,我就只能看著別人的富足,饞的直流口水!
只要是別人的東西,從來就與我無關。
“窮鬼”,就只配擁有那些最差的東西。
我只配撿我的哥哥姐姐們,淘汰下來不要的“垃圾”。
這就是我的媽媽,拼盡全力教會我的東西。
她讓我覺得,我的人生,就不配得到幸福。
她讓我覺得,我就只配去“廢品回收站”裡生活!
一切美好的事物,都與我無緣。
關於幸福的東西,我連想一下都是錯!
但我從不怪她。
只因她給了我,最寶貴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