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媽媽去北京複查身體,積攢下了大量的工作。
初到單位的那兩天,她每日都忙到飛起。
我便被安排給了表哥,與他一起廝混。
小的時候,他總欺負我。
長大以後,終於變成我“欺負”他了。
兩個男人在一起,聊天的內容通常會是女人。
他雖比我大了八歲,亦勉強可算是我的同輩。
可當時的我,若是想要與他比起情史來,無異於那螢火,妄想與皓月爭輝。
因此,關於女人的話題,才聊了沒多久,我便索然無味起來。
在我很小的時候,我這個表哥便總想到我的學校,替我立上一棍。(立棍:在東北泛指創名聲的黑話。)
可我生來“乖巧”,且無“求人”的基因。所以一直沒能給他機會。
但在媽媽單位的這幾日,我倆實在無聊。女人的話題,我又不想多談。不覺間,他忽然就再次提到了,那個沒能替我“立棍”的遺憾。
“老弟,你這麼能嘚瑟的一個人,上這麼多年學,就沒有結下過什麼仇嗎?”
我認真地想了半晌,發現似乎還真就沒與誰有過宿怨。
就算是有,也早就透過自己的方式,報復掉了。
遂搖頭道:“沒有。”
他頓了頓,心有不甘地追問道:“那你有沒有特別煩的人,或者是不敢惹的人?別怕,跟哥說。哥帶你去滅滅他的威風!在你回讀之前,咱先立上一棍!等你再去上學的時候,就沒人敢去打擾你了!”
我順著他的思路,再次陷入到了沉思。
“校園太子黨”雖然囂張,但頭目趙陽,與我的關係匪淺。
“黎明幫”雖然暴虐,但這種職業混子與我更是井河不犯。
細說起來,藉著“狐假虎威”之能,我在學校裡也算是一號人物,又哪裡會有人能欺負到我的頭上呢?
水怕過濾,沙怕篩。
時間一久,還真讓我在記憶的角落裡,翻出了一件,尚未及報復的被“霸凌”事件來。
當初因為羅寧調戲他的物件,而將前者堵在班級中一頓“暴揍”。最後氣的羅寧大病一場住院七天。並因此而獲得了手機使用權的劉榮,也曾經踹過我一腳。
那是在一中的廁所裡,我的十八班仍然健在時,發生的故事。
因為趙陽的關係,我與劉榮也算半個熟識。
平日裡見面,總會互相打打招呼。
偶爾的時候,還會扯扯閒嗑啥的。
到了高中時代,一大群十七、八歲的男孩子湊到一起,發生些許摩擦事件,可以說是家常便飯。
某日課間,廁所裡再次發生了爭鬥。
在諸多吃瓜群眾中,我本來只是“看客”裡的一員。
衝突的雙方,是一個叫趙赫的“後起之秀”,和一個連名字都沒有的“芸芸眾生”。
區別,是趙赫的一方,有著劉榮壓陣。
我也是擠到人群中後,方才發現了劉榮的存在。
當時,他正跋扈地呵斥著眾人,讓大家不要多管閒事。
趙赫呢,則在賣力地扇著,那個“芸芸眾生”的嘴巴子。
作為一名正義感爆棚的孩子,我哪見的了這種單方面的“欺凌”?
自恃與劉榮熟識,便含笑湊了過去,想要問個究竟,以待救人於“危難”。
可才剛一從人群中露出頭來,與劉榮的眼神發生對視,便見他上前一步,照著我的大腿處,就不由分說地踹上了一腳。
然後,他指著我的身後,大吼了一句:“沒你們事的,都他媽的給我滾開!”
當時,張猛也在現場。
我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