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襪子漏了,鞋子小了,衣服破了……
可是,我還活著,不是嗎?
衣可蔽體,屋可防雨。
食可果腹,病有藥醫。
作為一個碳基生物,我又能再有何求?
何況當時的我,壓根就不知道,這天底下,竟然還有那麼一筆鉅款,曾經在名義上屬於過我。
多年以後,當我開始有了一定的閱歷,再回想此事時,忽然就明白了實力的重要。
只因當時的我,不過七歲而已,所以他們才會如此肆意地,踐踏我的權力。
如果我是十七歲,有了抗爭的實力,便不會有人膽敢將我小覷!
可人生是一場漫長經歷。
只要活著,就不得不接受所有的劇情。誰也無法跳過七歲,直接長大。就像誰也無法永遠留在童年裡,青春永駐。
回憶裡的七歲,繼續著支離破碎。
爸爸活著的時候,我雖無人照看,但還可挺直腰桿做人。
現在爸爸死了,我的角色,立時就變成了一隻寄人籬下的狗。
爺爺雖然愛我,可他的角色,也不過是一頭只能吃草幹活的老牛而已。
其實爸爸還是很講江湖義氣的,所以也交下了許多可以“過命”的兄弟。
當聽說爸爸是被人“槍殺”的以後,他的這些兄弟們,立刻便揚言著,要替他們的大哥報仇。
但當他們知道開槍的,是他們的大嫂後,那些叫囂者,皆是噤若寒蟬。
只因他們的大哥,曾經無數次地、在無數個場合、跟無數個人說過這樣一句話:“我這一輩子,只愛緣一個女人!”
不久之後,當江湖中人再度聊起我的爸爸時,無論是聊起關於他的哪些曾經,最後都一定會用一個固定的話語結尾:“喜國啊,死得其所!”
事到如今,他那些同輩的人們,也已紛紛地尋他而去。掃黑除惡後的“江湖”,也只剩下了“江”和“湖”。只是一個個網紅打卡的旅遊景點而已。
我還未找得到一個切入點,可以與我的孩子們,分享我的爸爸的故事。
在那之前,假如我也忽然的死了。我的爸爸,便會隨著我,永遠地死去了吧。
我曾多次地講過,我的爸爸曾經從很多人那裡借過錢。
我也說過,他死了之後,那些外面的欠款,也就人死賬無了。
我剛說過,他的同胞姐弟們,剛剛饕餮了他最後的“遺產”。
我現在要說的是,隨後他們便又從我的世界裡,消失不見了。
我說的他們,不包括我的老叔和老嬸。
因為爸爸死後不久,他們便搬回到了爺爺、奶奶的那個平房之中。
還帶著他們的孩子,我那個兩歲的堂妹。
之前,他們本是和我們一起住的。
後來,因為我的老嬸懷孕了,爺爺家的條件艱苦,不適合我的老嬸調養身體。
所以,他們便一起搬到了,老嬸的孃家暫住。
直到後來堂妹出生,老嬸也坐完了月子,他們本來是打算過,搬回來住的。
但因為爸爸的原因,最終他們還是選擇,繼續留在了老嬸的孃家。
那個時候,家裡被爸爸搞的就像土匪窩一樣,每天烏煙瘴氣,不時血雨腥風。
沒有堂妹時還好。
但有了她以後,只要有一絲辦法,誰也不會允許自己的孩子,在這種環境下成長的。
爸爸死了以後,奶奶也留在了家裡,再也沒有像從前那樣,動不動就出趟遠門,數月不歸了。
或許,她從來就不是,為了打工賺錢才出去。
只是單純的,想要躲開,我的爸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