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老大胸有成竹的表情,我的身體一僵,瞬間便癱靠在了椅子上。
目光呆滯地望著頭頂的白熾燈,任憑那刺眼的光亮,將我的眼神射的渙散。
看出了我的異常反應,老大關切地問道:“你怎麼了,孩子?”
同時,他迅速地朝著我的身後,招了招手,指示道:“快去看看孩子怎麼了!”
聽著老大的吵嚷聲,我立即強打精神地重新坐好。揉了揉自己的臉頰,佯裝鎮定地回答道:“我沒事,你繼續問吧。”
我知道,從現在開始,我絕對不能有任何事了。
當老大沒有絲毫遲疑地說出那句,他會去檢視媽媽的腦袋時,我就猜出了所有的真相。
媽媽之所以會突然地消失,是因為她已經被警察抓住了。不僅如此,此刻的她,很有可能就被關押在,眼下的這個派出所之中。
而警察抓她的原因,就只能有一個。
那就是,我的媽媽,殺了我的爸爸!
就在八天前,我逃學去媽媽家偷錢的時候。
我的爸爸死了。
我的媽媽殺的。
所以,此刻我說的每句話,其實都是在給警察提供,可以替我的媽媽,減輕罪責的證據。
即便已經想透了所有的前因後果,可我還是努力地擺出了一副,一無所知的樣子。
當小姨按照老大的提示,走過來試圖檢視我到底哪裡出現了狀況時,我指了指桌子上的一個水杯,轉移話題道:“我想喝水。”
小姨看了一眼那個杯子,猶豫了一下,對老大申請道:“剛才來的時候,孩子的大姨已經在小賣店買好飲料了。我出去一趟,給孩子取進來吧。”
“去吧。”
在小姨去給我取飲料的過程中,老大又隨意地問了我一些,與案件無關的問題。
我知道,他其實是想要緩解我,看起來的緊張情緒。
而我一邊回答著,他那些無關痛癢的提問。一邊在記憶中拼命地搜刮著,足以證明我的爸爸,本來就“該死”的罪證。
是的,我才七歲,就已經可以搭建起一個完美的邏輯了。
只有置爸爸於死地,媽媽才有活著的希望。
那時候的我,還不知道刑法第二十條裡,有著正當防衛的說法。
只是單純的以為,殺人就該償命,欠債就要還錢。
而我要做的,就是不惜一切代價,解救媽媽的性命。
當我的小姨,拿著一瓶可樂返回時,我只擰開隨便喝了一小口後,便將那瓶奢侈的飲品,放到了面前的桌子上。
隨後立即擺出了,已經準備好,回答下一個問題的樣子。
別說只是一瓶可樂而已,就是一瓶瓊漿擺在我的面前,也無法在那時,將我的注意力分散絲毫。
老大也喝了一口水,見我神色已然恢復如常,繼續問道:“你爸打過你嗎?”
我回答道:“打過!就只是因為懷疑,他就拿皮帶狠狠地抽我!”
雖然救母心切,可我還是選擇用事實說話。
就算是添油加醋,也是建立在事實基礎上的誇張表達。
在那個年代,孩子只要沒被家長打死,基本上問題都不會太大。
所以,老大隻是例行公事的問了一句後,便不再說話了。
他又從煙盒中抽出了兩支菸,一支遞給了他的徒弟,一支叼在了自己的嘴裡。
然後,他拿過已經寫好的筆錄,認真地看了起來。
待到那支菸吸完以後,老大再度問道:“你還有什麼想要補充的嗎?”
我知道,這將是我的最後一次機會了。
在老大抽菸、審閱筆錄的那段時間裡,我早已